北京新政:餐廳不得設最低消費 發現浪費可舉報
發佈時間:2021-05-28 09:58:34 | 來源:北京日報 | 作者:高枝
不得設置最低消費額,誘導、誤導或者迫使消費者超量點餐最高罰1萬元,嚴管“倒奶打投”“大胃王吃播”等誘導浪費行為……昨天下午,《北京市反食品浪費規定》由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被納入法規條文的剛性要求。餐飲服務經營者、食品生産經營者、餐飲外賣平臺、網路音視頻服務提供者、個人等不同主體的責任和“紅線要求”被逐一明確。
值得一提的是,為偶像“打投”拿走瓶蓋倒掉牛奶、“大胃王”吃下海量食物等以浪費和揮霍為代價的吸睛牟利行為也被叫停。
個人:發現食品浪費可撥打12345舉報
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法規明確,本市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文明、健康、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應當遵守反食品浪費法律、法規,自覺抵制食品浪費行為。個人外出就餐時應當適量點餐、取餐,主動打包剩餘餐品,踐行“光碟行動”。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勸阻、制止食品浪費行為,發現食品生産經營者違反本規定的,可以通過市民服務熱線反映或向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處理。
餐館飯店:服務員要對過量點餐説“不”
餐廳設最低消費額“門檻”迫使消費者超量點餐,今後將成違法行為。法規明確,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明示服務項目及其收費標準,不得設置最低消費額,不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對誘導、誤導或者迫使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浪費,拒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法規要求,餐飲服務經營者應安排服務人員作為勸導員提示消費者適量點餐、取餐、打包剩餘餐品,對明顯過量點餐、取餐的行為進行提醒、勸導。
本市鼓勵餐飲服務經營者對實施“光碟行動”的消費者給予獎勵或優惠。自助餐經營者可以採取事先約定的方式,對造成浪費的消費者收取相應費用。消費者協會則可對以設置最低消費額等方式迫使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食品浪費的餐飲服務經營者予以批評教育。
外賣平臺:不得以虛假宣傳誘導超量點餐
點外賣因看不到實物,經常點多怎麼辦?法規明確,餐飲外賣平臺應當以顯著方式提示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入網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在餐品瀏覽頁面標注餐品規格、參考分量、口味、建議消費人數等資訊,推廣小分量、多規格餐品或者可選套餐。
此外,外賣平臺盲目以“湊單”“滿減”等促銷手段誘導超量點餐也被套上“緊箍咒”。法規要求,餐飲外賣平臺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不得採用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等方式誘導、欺騙消費者超量點餐。違反規定的,有關部門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處理。
媒體網路:叫停“大胃王吃播”等暴飲暴食內容
近日,粉絲為給選秀偶像“打投”,買下大量牛奶後倒掉的視頻被爆出,引發社會熱議。針對此類問題,法規明確,食品生産經營者不得採取誘導消費者浪費食品的行銷方式。對違反規定造成嚴重浪費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為“博眼球”行銷推廣,一些“大胃王”在吃播中以海量狂吃賺取關注與打賞。針對此類行為,法規要求,廣播電臺、電視臺、網路音視頻服務提供者不得製作、發佈、傳播宣揚量大多吃、暴飲暴食等浪費食品的節目或者音視頻資訊,誘導食品浪費。違反規定的,由廣播電視、網路資訊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行業協會:將反食品浪費納入行業評優指標體系
今後,浪費嚴重的餐館飯店不能“評優”了。法規提出,餐飲、烹飪等食品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制定、實施反食品浪費相關行業自律規範、團體標準,將反食品浪費納入行業評優指標體系,並開展行業食品浪費監測和分析評估等。
消費者協會和其他消費者組織則應當加強飲食消費教育,引導消費者形成文明、健康、理性、綠色的消費理念和習慣,向消費者提供與餐飲消費相關的資訊和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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