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竹泉飲用水、碧露瓶裝水、佛山億健食品公司3批次食用油不合格
發佈時間:2020-10-23 13:14:08 | 來源:中國網食品 | 作者:
2020年10月20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39期)。
其中,標稱廣東羅浮山石竹泉山泉水有限公司生産的石竹泉飲用天然泉水(生産日期為2020-06-28,規格型號為16.8升/桶),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結果為0;4;14;0;0CFU/250 mL,標準值為n=5,c=0,m=0。
標稱佛山市高明碧露礦泉水廠有限公司生産的碧露飲用天然礦泉水(生産日期為2020-06-03,規格型號為1.5L/瓶),溴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結果為0.013mg/L,標準值為點0.01mg/L。
標稱廣州市匯康達飲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廣大飲用天然礦泉水和匯康達®飲用天然礦泉水(生産日期分別為2020-06-16和2020-06-24,規格型號為18升/桶),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結果為0;24;16;40;0CFU/250 mL和0;5;24;8;0CFU/250 mL,標準值為n=5,c=0,m=0。
標稱廣州創星工貿有限公司生産的鼎峽泉包裝飲用水(生産日期2020-06-22,規格型號18L/桶),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結果為120;0;0;280;0CFU/250 mL,標準值為n=5,c=0,m=0。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佈于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如果桶裝水的消費週期較長,營養要求較低的銅綠假單胞菌可生長繁殖,可能會引起味道、氣味和濁度的改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中有相關規定,明確了銅綠假單胞菌在該類飲用水中的最大允許限。産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水源帶入,生産過程中工藝控制不嚴或者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溴酸鹽是在飲用水行業大量使用臭氧進行殺菌的過程中不可避免産生的一種毒副産物,是一種對皮膚、眼睛和黏膜有刺激性的物質,能引起嘔吐、腹瀉、腎臟功能障礙等,動物實驗證明可致癌。《飲用天然礦泉水》(GB 8537-2018)中有相關規定,明確了溴酸鹽在該類飲用水中的最大允許限。産品中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産過程中控制不嚴、或者飲用水消毒過程中,臭氧添加過量及添加方式不當造成。
肇慶瑞祥全食品榴蓮餅微生物超標
佛山市嘉多冠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肇慶瑞祥全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榴蓮餅(生産日期為2020-06-10,規格型號300克/袋),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結果為<10;210000;<10;<10;<10CFU/g,標準值為n=5,c=2,m=10000,M=100000。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用以反映食品的衛生狀況。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産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料初始菌落數較高;也可能是生産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嚴格;還可能與産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惠州市德福食品自然派烤魚片N-二甲基亞硝胺超標
標稱惠州市德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自然派烤魚片(生産日期2020-05-21,規格型號60克/包),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結果為22.2μg/kg,標準值為點4.0μg/kg。
N-二甲基亞硝胺是一種高毒物質,該類化合物在環境中很少,前體物質胺類、硝酸鹽、亞硝酸鹽廣泛存在於自然界中,在微生物或者天然催化劑的作用下可形成N-亞硝基化合物。一般食品中含量較少,如長期食用腌制、熏臘肉製品,對身體健康會産生危害。不合格原因可能是成品儲運不當;腌制、熏、臘等加工方式控制不嚴;原料帶入等。
佛山富新園食品分裝的蜂蜜鹽金棗柚子重金屬超標
標稱佛山市富新園食品有限公司(分裝)生産的蜂蜜鹽金棗柚子(生産日期2020-07-14;規格型號60克/瓶),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結果為1.52mg/kg,標準值為點1.0mg/kg。
鉛是一種慢性毒物,具有蓄積性,攝入鉛含量超標的食品過多或長期食用,會蓄積在體內,影響大腦和神經系統,尤其會對兒童造成智力發育障礙和表現行為異常。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明確了鉛在該類食品中的最大允許限。不合格主要原因有可能為生産企業對原料把關不嚴或者使用了鉛含量超標的原料生産設備、包裝遷移造成。
佛山市山村食品濕粉條檢出禁用防腐劑
佛山市山村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濕粉條(生産日期2020-07-29),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結果為0.199g/kg,標準值為不得使用。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是一種常見的防腐劑,在酸、鹼條件下均有一定的抗菌作用,對黴菌、酵母菌等具有很好的抑製作用,廣泛用於食品的防腐保鮮。《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明確規定了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的使用範圍和最大使用量。生産企業超範圍添加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主要原因是要延長産品的保質期,防止産品變質。
佛山市億健食品公司3批次食用油不合格
湞江區皇景路志萍超市銷售的標稱佛山市億健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家滿福食用植物調和油(特濃花生香)(生産日期2020/4/10,規格型號5升/瓶),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結果為2.35×10³μg/kg,標準值為不得使用。
湞江區皇景路志萍超市銷售的標稱佛山市億健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3月8日和2020年4月11日生産的家滿福食用植物調和油(生産日期2020/3/8和2020/4/11,規格型號5升/瓶和1.8升/瓶),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結果為2.49×10³μg/kg和2.52×10³μg/kg,標準值為不得使用。
乙基麥芽酚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允許使用的食品用香料,可作為煙草、食品、飲料、香精、果酒、日用化粧品等的香味增效劑、香味改良劑。但過量食用乙基麥芽酚會對人的肝臟産生一定影響,嚴重的還可能導致頭痛、噁心、嘔吐、呼吸困難,甚至造成肝、腎損傷,對人體危害較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精香料。食用植物調和油中乙基麥芽酚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一些不法商家利用乙基麥芽酚價格低廉、用量少的特點,在食用植物油中摻入調香、調色違規添加物,以次充好,以普通油充高檔油。
德福巷餐飲河粉、匠心宴客家餐飲腌面檢出禁用防腐劑
廣州德福巷餐飲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河粉(2020-06-10(加工日期)),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結果為0.195g/kg,標準值為不得使用。
廣州匠心宴客家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腌面(2020-06-10(購進日期)),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結果為0.371g/kg,標準值為不得使用。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是一種常見的防腐劑,在酸、鹼條件下均有一定的抗菌作用,對黴菌、酵母菌等具有很好的抑製作用,廣泛用於食品的防腐保鮮。《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明確規定了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的使用範圍和最大使用量。生産企業超範圍添加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主要原因是要延長産品的保質期,防止産品變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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