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調和油》國標徵意見,“油摻油”將有檢驗方法
發佈時間:2019-08-09 11:02:21 | 來源:新京報 | 作者:歐陽曉娟
8月7日,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網站對《食用調和油》國家標準意見稿向公眾公開徵求意見,時間截止到9月30日。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徵求意見稿中出現了“油摻油”(各原料油比例)一致性檢驗方法,並強調食用調和油的比例、使用轉基因原料均要標注在包裝上。
原料油使用比例將進行一致性檢驗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現行《食用調和油》(LS/T10292)標準是原國內貿易部1998年頒布的行業標準,沒有對産品的各原料油含量(比例)或各種脂肪酸組成標識作出明確規定。
2018年6月,全國糧標委再次啟動《食用調和油》國家標準的制定,起草組根據食用調和油目前市場存在種類多、價差大、品質參差不齊,特別是食用調和油在標簽上標注了各種原料油的配方比例,需要科學、合理和可操作的評價方法進行確認,研究了“食用調和油比例一致性檢驗方法”。
目前,比例一致性檢驗沒有現行的國家、行業標準。本次食用調和油比例一致性的設置是按照食用調和油商品所標識的比例,規範實驗室樣品的製備,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脂肪酸的測定》(GB 5009.168)中歸一化法檢驗,經核算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油》(GB 2716-2018)中食用原料油比例標識的真實性,對採集的不同批次的食用調和油分析檢測。
含轉基因原料須標明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標準中還設置了産品可追溯性的內容,要求每一個生産批次的食用調和油為追溯單元。其中詳細説明,追溯資訊記錄按《食品追溯 資訊記錄要求》(GB/T 37029)執行,建立完善的可追溯體系,確保産品出現食品安全風險時可追溯。
在標識方面,標準中規定食用調和油的産品名稱只能標識為“食用調和油”“食用植物調和油”,名稱不得更改。同時,應在包裝或隨行文件上標識各種食用原料油的名稱和比例,産品中大於2%脂肪酸組成的名稱和含量,以及轉基因食品的標識。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在食用原料油中,只要有一種油是採用轉基因油料生産的食用油,就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標簽中標識。
當下,食用調和油是我國食用油産品的大品種。業內人士表示,新標準對於規範食用調和油市場,提高食用調和油食用安全和營養水準,指導生産發展,提高食用調和油産業化科技水準具有重要意義。同時,檢驗方法是保證國家標準正確實施的重要手段,也是為各級政府監督部門提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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