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已針對166家上市公司在中小股東投票機制和利潤分配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發送股東建議函,提出建議363條
證監會日前透露,今年2月份持股行權試點工作開展以來,截至目前,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已針對166家上市公司在中小股東投票機制和利潤分配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發送股東建議函,提出建議363條。據介紹,下半年要在深入推進持股行權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及時開展試點工作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擴大試點工作的決策建議。
日前,證監會召開持股行權試點工作座談會,總結交流前期持股行權試點工作經驗,研究部署下一步試點工作。證監會主席助理黃煒出席會議並講話。
針對試點工作反映出來的主要問題,會議認為,下一步做好持股行權試點工作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的要求:
一是堅持股東定位。投資者服務中心持股行權應立足於公司普通股東地位,淡化行政色彩,嚴格根據法律賦予的股東權利,用好法律賦予的手段,反映公司中小股東的利益訴求。
二是突出問題導向。持股行權工作涉及面廣,試點階段要確定一些重點領域,抓住市場關注的熱點問題,特別是上市公司分紅、承諾履行、重大交易公允性等事關投資者利益的重點、熱點問題,做足功課,找準方向,尋求工作突破,實現最佳市場效果,爭取投資者的認同和支援。
三是創新工作方式。持股行權是新事物,沒有現成的經驗和路徑可以借鑒,需要積極實踐,大膽創新。基本的工作邏輯是圍繞知情權、參與權、收益權和救濟權等權利內容,綜合運用查詢、建議、表決、訴訟等權利行使方式。重點在查閱公司文件、提出質詢建議、徵集投票授權、開展股東訴訟等方面實踐探索,形成切實可行的行權工作方式。
四是強化示範導向。加強持股行權宣傳推廣工作,一方面要抓住具有典型意義的重大個案,形成示範效應;另一方面要及時總結歸納行權工作經驗,分類形成行權工作指引,為投資者積極行使股東權利提供指導和參考。同時,要注重運用媒體做好宣傳工作,擴大行權效果。
會議要求,下一步要繼續抓好試點工作,爭取實現行權內容和方式的深度突破。要高度重視制度建設,系統制定完善行權工作程式、標準、資訊披露等行權工作規範,條件成熟時制定出臺持股行權管理辦法。各試點相關單位要從推進持股行權工作的全局出發,加強溝通配合,依法共用資訊,完善協作機制。會議特別強調,持股行權工作專業要求高,必須高度重視幹部人才配備,探索建立外部律師支援的工作機制。下半年要在深入推進持股行權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及時開展試點工作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擴大試點工作的決策建議。
(責任編輯:曹霽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