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一季度對33起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 發佈時間:2016-04-06 02:29:5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閻明煒
內幕交易和信披違規居多,佔比均超三成
對於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證監會絕不手軟。《證券日報》記者經過統計發現,今年第一季度,證監會共對33起案件作出了行政處罰。上述案件中,內幕交易案12起,佔比為36.7%,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案11起,佔比為33.33%。
對此,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的一位機構人士稱,現在監管層開始採取一些大數據的手段來進行案件調查,像內幕交易這種行為的發現就比以前容易多了。這也是證監會查處的案件中內幕交易案居多的一個重要原因。
與此同時,《證券日報》記者經過梳理髮現,上述12起內幕交易案件中,有數起案件的當事人被“沒一罰三”。如世榮兆業副總裁、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鄭某是世榮兆業收購梁某持有的珠海市鬥門區世榮實業有限公司23.75%股權事項的知情人,涉案內幕資訊敏感期內,黃芝顥與鄭某存在多次電話、短信聯繫,通過本人及他人賬戶交易“世榮兆業”,證監會依法沒收黃芝顥違法所得4155227.22元,並處以12465681.66元罰款;任子行董事長景某軍朋友張海光與其在內幕資訊敏感期內通話頻繁,並通過他人賬戶交易“任子行”,證監會決定責令張海光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張海光違法所得2508478.36元,並處以7525435.08元罰款。
然而,“沒一罰三”的處罰,在業內人士看來罰得還不夠狠。“內幕交易嚴重破壞了市場的公平公正,對其他的投資者而言也是非常不公平的,建議監管層在對這類行為的處罰力度上繼續加大。”有不願表明身份的券商人士告訴記者。
中泰證券董事長李瑋稱,目前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和虛假陳述逐漸成為資本市場的三大“毒瘤”,應嚴厲打擊內幕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他表示,我國資本市場的薄弱環節之一是弱法治,對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懲處力度不足。《刑法》對上述犯罪行為的處罰尚不完善,影響法治效果的發揮,實踐中對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為的行政及刑事責任追究力度不夠。
李瑋建議,應完善《刑法》,加重對內幕交易等犯罪行為的刑事處罰,提高違法犯罪成本。
除了內幕交易案,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案同樣數量不少,而這也是證監會近年來打擊的重點之一。另外,值得關注的是,嚴重的資訊披露違法將被強制退市。這方面的典型案例就是*ST博元,成為新退市制度實施後第一家因為資訊披露違法被退市的公司。
此外,證監會作出處罰的案件,還包括在限制期限內買賣股票案、操縱股票價格案、借用他人賬戶從事證券交易案、違法買賣股票案、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案、編造傳播虛假資訊案等。
證監會也多次表示,將持續對資本市場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依法依規精確打擊,形成強有力的震懾,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切實履行證監會“兩維護,一促進”的監管職責,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促進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