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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配套文件繪出路線圖 電改進入全面“施工”

  • 發佈時間:2015-12-01 07:30:39  來源:新華網  作者:姜隅瓊  責任編輯:楊菲

  如果説今年3月中發“9號文”是新一輪電改“設計圖”,那麼昨日發佈的六大配套文件則是指導電改落地生效的“施工圖”。儘管配套文件還有尚未回答的問題,但孕育十餘年之久的電力工業市場化雛形終將破繭而出,形成自由化交易的市場,形成符合中國國情、電力作為特殊商品的市場化路徑,讓全民分享改革紅利。

  如果説2002年國發“5號文”提出“廠網分開、主輔分離”打破了電力體系大一統的壟斷,今年3月中發“9號文”推動的新一輪電改則勾勒了電力工業市場化改革的藍圖,而昨日國家發改委下發六大電改配套文件,則標誌著新一輪電力體制市場化改革從頂層設計進入到全面“施工”階段。

  這六個配套文件分別是《關於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實施意見》、《關於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關於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範運作的實施意見》、《關於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實施意見》、《關於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關於加強和規範燃煤自備電廠監督管理的指導意見》。

  儘管五個《實施意見》加一個《指導意見》配套文件還有尚未回答的問題,但孕育十餘年之久的電力工業市場化雛形終將破繭而出,形成自由化交易的市場,形成了符合中國國情、電力作為特殊商品的市場化路徑,讓全民分享改革紅利。

  交易機構獨立可期

  炒股、炒大宗商品已經司空見慣,未來,新電改深入後,“炒電”也可以期待。

  電力市場的構成主體有發電、售電、電網和電力用戶等,此次的市場化可以細化到每一環節。且配套文件也對此前爭議較大,9號文未明確的電網是否參與售電、配電業務如何放開、交易機構如何獨立等有爭議性的問題一一解答。

  發改委提出“電力市場建設”的總體要求是,具備條件的地區逐步建立以中長期交易為主、現貨交易為補充的市場化電力電量平衡機制;逐步建立以中長期交易規避風險,以現貨市場發現價格,交易品種齊全、功能完善的電力市場。條件成熟時,探索開展容量市場、電力期貨和衍生品等交易。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資訊部副研究員景春梅對上證報記者表示,“9號文”和“5號文”市場化改革的方向一脈相承,配套文件重點明確如何構建電力市場,在“5號文”基礎上往市場化又邁進了一步。

  發改委指出,單獨核定輸配電價是實現市場化交易的基礎,是放開競爭性業務的前提。按照“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核定電網企業准許總收入和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建立規則明晰、水準合理、監管有力、科學透明的獨立輸配電價體系。改革後,有利於降低企業和社會用電成本,發揮價格調節供需的作用,規範電網企業運營模式,加強對電網企業的成本約束。

  售電側改革配套文件明確了如何向社會資本開放售電業務,《實施意見》明確了售電主體,電網對用戶提供電力普遍服務和保底供電服務,發電企業及社會資本可投資成立售電公司,擁有分佈式電源的用戶,供水、供氣、供熱等公共服務行業,節能服務公司等均可從事市場化售電業務。且以註冊認定替代行程許可的準入方式,滿足資産總額2000萬元起等條件就可向省級政府申請,註冊和備案後參與售電。

  如何建立相對獨立的交易機構,曾是各方激烈爭論和博弈的焦點。《實施意見》明確,將原來由電網企業承擔的交易業務與其他業務分開,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規則組建交易機構。交易機構可以採取電網企業相對控股的公司制、電網企業子公司制、會員制等組織形式。北京和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則負責跨省、跨區的電力交易中心。

  發用電計劃放開,則通過建立優先發電制度保障清潔能源發電、調節性電源發電優先上網,有利於可再生能源發展。

  電改試點全面推進

  全程參與電改文件起草討論的華北電力大學能源與經濟諮詢中心主任曾鳴對上證報記者表示,“六個配套文件是‘9號文’定位下電力市場化改革的6個關鍵環節,所以制定了配套實施意見,有了配套文件,電力市場相應的關鍵環節就有可能往前推進。‘9號文’提出電改28條、7大任務,很原則,實施意見就是針對不同環節具體的任務,較為明確地引導下一步怎麼做,包括某些環節制定實施細則,有些環節需要試點安排。”

  截至目前,發改委已批復雲南省、貴州省作為第一批開展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深圳市、內蒙古西部、安徽省、湖北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雲南省、貴州省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10月批復了蒙西電網首個監管週期輸配電准許收入和電價水準,這是國內第一個能夠直接用於電力市場交易的省級電網獨立輸配電價。

  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巡視員王強在昨日上午的電力體制改革新聞通氣會上介紹,配套文件發佈將推動電改試點以三類形式推進,電改綜合試點進一步落實,逐步擴大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範圍,凡開展電改綜合試點的地區,直接列入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範圍。鼓勵具備條件的其他地區開展試點,儘快覆蓋到全國。

  此外,未來還有一批省份即將開展售電側改革試點,12月初發改委將批復重慶、廣東作為售電側改革試點。且未來三類試點沒有數量限制,積極支援有改革意願、有可操作方案的地區開展試點。

  由於交易機構等文件仍是原則性表述,還需進一步細化。曾鳴説,“區域級電力市場交易機構和省級交易機構定位不同,除了配套文件明確的省級交易機構,下一步應認真考慮區域級交易機構定位,跨區電力市場模式和結構。另外,售電側放開和民生、普遍服務等問題緊密相連,社會比較關注,也是最難的一項。配套意見出臺對未來售電側放開有引領作用,然而還有問題要著力解決,下一步,售電側實施細則需要進一步制定,不止一個細則,不同環節、若干個細則。同時更多考慮綜合電改試點,將售電側放開納入綜合電改市場。”

  方正證券分析,電改産生的商業機會,釋放的改革紅利近一兩年大概率可能出現在試點地區,但大用戶直購電和分佈式發展將在全國範圍內推進。初步測算,售電市場放開初期市場份額約3300億,然而電網售電公司掌握壟斷性資源和渠道優勢,介入競爭性售電可能對其他主體産生影響。對於經濟開發區、節能服務公司等第三方售電服務商來説,商業機會在於提供綜合性能源服務解決方案供應商,同時拉動電氣自動化設備投資。

  景春梅則認為,此次配套文件依然允許電網可以從事售電業務。從漸進改革的角度説,目前各類售電主體還未成長起來,電網有技術、行銷和輸配電網路等優勢,為了保障電力供應電網繼續擔任售電商的角色是必要的。但是隨著改革深入,售電主體成長起來,電網應退出競爭性售電,只承擔保底供電功能,在這方面,應有一個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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