趨利避害疏堵結合規範程式化交易
- 發佈時間:2015-10-10 01:22:18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楊菲
證監會9日發佈《證券期貨市場程式化交易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業內人士表示,程式化交易就像一頭猛獸,即使在監管制度相對完善的境外證券市場,這頭猛獸也並未完全被馴服,不時爆出“黑天鵝”事件,引發市場異常波動。對於正走向成熟的中國資本市場,疏堵結合,將程式化交易這頭猛獸關進監管的“籠子”尤為重要。
加強引導規範
徵求意見稿明確了程式化交易的定義,即“通過既定程式或特定軟體,自動生成或執行交易指令的交易行為”。這有針對性地解決了市場人士對監管對象的困惑,一些機構投資者將加強與監管層的溝通,主動調整交易策略,適應監管需要。
針對“程式化交易”這一新事物,監管部門並非一刀切地“一禁了之”,而是根據中國資本市場實際情況,採取疏堵結合的方法,發揮程式化交易提供市場流動性、提高價格發現效率等有利的一面,防範或限制其加大市場波動、影響市場公平等不利的一面。
徵求意見稿擬建立交易申報核查制度,程式化交易者需要事先進行資訊申報,經核查後方可進行程式化交易;加強程式化交易系統的接入管理;建立指令審核制度;授權交易所可以實施差異化收費;嚴格規範境外伺服器的使用,境內程式化交易者參與證券期貨交易,不得由在境外部署的程式化交易系統下達交易指令,也不得將境內程式化交易系統與境外電腦相連接,受境外電腦遠端控制。同時,加強程式化交易監察執法。
業內人士稱,金融創新伴隨著風險,程式化交易是資本市場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産物,對完善市場結構、提高市場流動性有重要意義,不能簡單地禁止,而應疏堵結合地引導、規範。例如,美國1987年股災由程式化交易引發,但美國並未因此禁止這一創新型交易模式。美國證監會隨後引入熔斷機制,以消除程式化交易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程式化交易繼續發展,目前仍是美國資本市場重要的交易模式之一。
可以預見,徵求意見稿將引發業內熱議,正式發佈後將促使程式化交易趨利避害,對程式化交易的監管將在“嚴格管理、限制發展、趨利避害、不斷規範”的監管思路下進一步強化。
防範潛在風險
在我國,2005年首批ETF上市後,由於套利交易的需要,程式化交易首次出現。在2010年股指期貨上市後,量化Alpha策略和期貨日內交易策略越來越多,程式化交易進入快速發展階段。
近期股市異常波動中,一些機構、個人利用程式化交易頻繁申報或撤銷申報以影響證券價格,加劇了市場波動。7月31日,證監會表示,對24個具有程式化交易特徵的賬戶採取限制交易措施。8月26日,中金所表示,對164名投資者採取限制開倉1個月的監管措施,包括152名單日開倉量超過600手、13名日內撤單次數達到400次、1名自成交次數達到5次的行為。中金所自9月7日起,滬深300、上證50、中證500期指客戶在單個産品、單日開倉交易鏈超過10手的,構成“日內開倉交易量較大”的異常交易行為。
業內人士表示,程式化交易具有助漲助跌的“雙刃劍”效應,在股市波動期間會放大負面效應。程式化交易的風險包括:交易模型或策略存在的潛在風險,在市場行情巨幅變化與市場異常衝擊下的潛在風險,系統故障、軟體漏洞及風險控制缺失的潛在風險,國內股票市場機制缺陷引起的潛在風險,中小投資者比重較大且受限于資金與技術的潛在風險,程式化交易系統缺乏具公信力安全認證的潛在風險。
上述人士認為,程式化交易並不適合所有的市場行情。行情巨幅變化時,可能不適合採用程式化交易策略。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程式化交易可能遭遇死迴圈,導致部分程式連續觸發從而引發市場異常波動。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我國資本市場有其自身特點:一是發展宗旨是服務實體經濟,在市場流動性已經較為充足、換手率較高的情況下,通過程式化交易進一步提高流動性不是當前面臨的主要問題;二是投資者以中小散戶為主,而程式化交易主要為機構或大戶所採用,過度發展程式化交易不利於公平交易;三是市場投機炒作等問題仍較明顯,通過程式化交易完善價格發現機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因此,現階段需按照“嚴格管理、限制發展、趨利避害、不斷規範”的指導思想,加強對程式化交易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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