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就《上市公司與私募基金合作投資事項資訊披露業務指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10-09 23:31:05 來源:上交所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上證公告〔2015〕14號
為規範上市公司與私募基金合作投資事項的資訊披露行為,進一步增強該事項資訊披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起草了《上市公司與私募基金合作投資事項資訊披露業務指引(徵求意見稿)》(詳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有關意見或建議請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的形式于2015年5月9日前反饋至本所。
通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528號證券大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郵編:200120;傳真:021-68811782,電子郵箱:listing@sse.com.cn。
附件:1.上市公司與私募基金合作投資事項資訊披露業務指引(徵求意見稿)
2.《上市公司與私募基金合作投資事項資訊披露業務指引(徵求意見稿)》起草説明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