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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重罰5起操縱市場案 沒收所得並處3倍罰款

  • 發佈時間:2015-09-19 07:2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劉波

  “東海恒信涉嫌操縱180ETF案係證監會查處的操縱ETF第一案,金建勇涉嫌操縱‘國海證券’股票價格案係證監會查處的利用融券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第一案,其餘3案均是通過短線操縱方式影響相關股票價格與交易量的案件。”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9月18日告訴《證券日報》記者。

  日前,證監會對青島東海恒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操縱180ETF、金建勇涉嫌操縱“國海證券”股票價格、張春定涉嫌操縱“中國衛星”股票價格、袁海林涉嫌操縱“蘇寧雲商”、“藍光發展”股票價格、葉飛涉嫌操縱“信威集團”、“晉西車軸”、“江淮汽車”、“奧特迅”、“中青寶”等5支股票價格5案調查、審理完畢。上述5案已進入告知程式。

  證監會認定,東海恒信、金建勇、張春定、袁海林、葉飛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相關規定,構成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

  根據當事人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的規定,證監會擬對東海恒信及其相關責任人員、金建勇、張春定、袁海林、葉飛分別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沒收東海恒信違法所得184291170.59元,並處以552873511.77元罰款,對東海恒信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史吏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東海恒信副總經理陳建國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沒收金建勇違法所得441911.05元,並處以1325733.15元的罰款;沒收張春定違法所得99663799.90元,並處以298991399.70元罰款;責令袁海林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並處以300萬元罰款;沒收葉飛違法所得6637915.13元,並處以19913745.39元罰款。

  “近期處理的幾起操縱案件,因為涉案金額巨大,違法情節較為嚴重,證監會對行為人在沒收違法所得的基礎上,給予了處以三倍罰款的從重處罰。”鄧舸説。

  他同時表示,證監會支援正常的證券期貨交易行為,打擊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無論行為人利用何種交易方式,只要是採取不正當的手段,影響證券期貨的交易價格和交易量,或者人為維持、引導、強化證券期貨價格走勢,扭曲正常的價格形成機制,並從事相關交易或者謀取不當利益的,證監會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據法定職權認定其構成操縱行為。

  “證券期貨市場快速發展的同時,操縱行為的方式也在不斷發生變化,為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的高效、公正和透明,證監會將對各類操縱行為迅速、堅決依法予以打擊。”鄧舸説。

  他同時透露,除了上周和本週公佈的兩批案件,其他已經部署辦理的股市異常波動案件也陸續調查終結,證監會將及時向社會公佈相關案件的查處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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