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層密集執法傳遞信心 中金所精準打擊164名空客
- 發佈時間:2015-08-27 07:4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陳娟娟
3000點保衛戰
股災之後,A股市場的新一輪調整因其太過慘烈,再度飄來了硝煙的味道。而對於深陷其中的投資者來説,似乎再大的利好都收效甚微,此時監管層的強力出手已成了他們最後的希望。然而,這樣做能否奏效,顯然還得交由市場檢驗。
導讀
8月26日傍晚,中金所官網發佈通知稱,對152名單日開倉量超過600手、13名日內撤單次數達到400次、1名自成交次數達到5次,共計164名(去除重復)客戶採取限制開倉1個月的監管措施。
8月26日,央行的降準、降息的“雙重利好”依舊未能終結A股的尋底趨勢。滬指經過來回數次的拉鋸戰,最終收于2927.29點,收跌1.27%;深市表現則更為慘烈,深成指收跌2.92%,中小板指與創業板指更是下跌2.63%和5.06%。
“才兩個多月時間,上證指數從5打頭變成了2打頭,創業板從4打頭變成了1打頭。”一位散戶投資者在當天盤後這樣調侃“跌跌不休”的 A股市場。而政府“有形的手”再次出動,幾乎成了深陷其中的投資者們唯一的救命稻草。
26日晚間來自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下稱“中金所”)的一則消息,讓他們隱約看到了一絲希望。
在此前的數天時間裏,中金所、公安機關等各部門已針對證券市場相繼採取措施,在聯合救市行動後的一段時間裏,監管層正在從違規交易、證券市場資訊傳播和期貨市場異常交易等多個維度對市場進行整肅,從而重塑投資者的信心。
中金所限倉164名客戶
8月26日傍晚,中金所官網發佈通知稱,對152名單日開倉量超過600手、13名日內撤單次數達到400次、1名自成交次數達到5次,共計164名(去除重復)客戶採取限制開倉1個月的監管措施。
“上述客戶在8月26日的交易行為違反了通知的相關規定,中金所對其及時採取了監管措施”,中金所方面透露。
事實上,這一監管處罰與此前一日中金所的監管通知不無關聯。
8月25日,中金所向會員單位下發《關於股指期貨異常交易監管標準及處理程式的通知》,規定了5種異常交易行為。
五種行為即包括在單一産品合約上“開倉交易量超過600手”、“自成交次數不少於5次的”、“撤單次數不少於400次”、“撤單不少於100次同時單筆撤單量不少於中金所要求的”以及“在單産品多個合約上因自成交、頻繁報撤單、大額報撤單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的”。
“中金所將繼續堅持嚴格監管理念,認真履行自律監管職責,及時發現市場異動並採取堅決措施,對各類違規行為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維護‘三公’原則和市場的規範運作。”中金所表示。
除股指期貨投資者外,作為資本市場主力的證券公司也受到此輪監管執法的波及。
8月25日晚,海通證券(600837.SH)、華泰證券(601688.SH)、廣發證券(000776.SZ)、方正證券(601901.SH)四家券商相繼發佈公告稱,因涉嫌未按規定審查、了解客戶身份等違法違規行為,均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而有業內人士猜測,前述券商遭到立案調查或與監管層開展的場外配資清整有關,而被立案調查的範圍或不止前述四家券商。
“可能和配資的調查有關。”上海一家曾開展配資業務的私募基金合夥人表示,“這四家券商都是上市券商,按理説會公告,不排除一些未上市券商也接到了立案的《調查通知書》。”
整肅對象再擴容
被調查的對象並不止此,作為證券業龍頭的中信證券的高管人員,和作為監管者的證監會工作人員也成為了最新一輪的被調查對象。
8月25日晚,新華社報道稱中信證券徐某等8人因涉嫌違法從事證券交易活動,被公安機關要求協助調查;同時,證監會工作人員劉某與離職人員歐陽某也因涉嫌內幕交易、偽造公文印章被要求協助調查。
當晚,有多位接近中信證券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透露,中信證券的徐某所指的正是中信證券執行委員會委員、董事總經理徐剛。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于當日上午致電徐剛本人,其手機已處於來電提醒狀態,不過前述資訊並未得到中信證券和公安機關的正式確認;而對於前述證監會在職與離職人員的身份,證監會也並未對此進行公開表態。
蹊蹺的是,中信證券在8月26日午間發佈公告表示,截至公告發佈時,中信證券並未收到有關通知,且各類業務也在正常經營狀態。
此外,與資本市場相關的調查也在進一步細化。據新華社報道,今年7月中旬,上海市公安機關在查處某外資貿易公司涉嫌操縱股市犯罪案件中,曾發現地下錢莊存在向境外轉移人民幣資産的情況。
而在業內人士看來,監管層的一系列整肅行動,仍然與近期維護資本市場穩定的政策目標不無關聯。
“無論是最大券商中信證券的高管,還是證監會官員,這輪針對資本市場涉嫌違規行為的整肅規格是前所未有的。”北京一家大型券商高級策略分析師認為,“不排除這一系列措施和A股目前並不樂觀的趨勢有關,監管層在二級市場的表態可能告一段落,而這個階段的重點有可能是通過規範秩序來強化市場穩定。”
“目前看這一連串的監管手段是比較強硬的,通過這種方法對市場的潛在不穩定對象起到震懾作用。”前述分析師表示,而這一切對於二級市場投資者重樹信心或許亦不無裨益。(編輯 鄭世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