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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港通倒逼監管轉型 上交所明確定增停復牌標準

  • 發佈時間:2014-11-26 07:0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吳黎華  責任編輯:陳娟娟

  為規範上市公司籌劃非公開發行股份的停復牌事宜,上交所25日發佈了《關於上市公司籌劃非公開發行股份停復牌及相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了上市公司籌劃非公開發行的停牌、延長停牌以及復牌的標準、程式以及相關資訊披露要求。

  《通知》明確,上市公司籌劃非公開發行,應當做好保密工作,籌劃非公開發行過程中,預計相關資訊難以保密或者已經洩露,可能或者已經對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交易價格産生較大影響的,應當立即向上交所申請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並復牌。針對上市公司以往披露的籌劃進展過於簡單、延期復牌情形千篇一律、終止籌劃原因含糊其辭等問題,《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對停復牌原因及進展情況充分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維護中小投資者的知情權。此外,公司應當在公告終止籌劃非公開發行後的2個交易日內召開投資者説明會,説明並披露籌劃過程以及終止籌劃原因。

  市場普遍反映,上市公司停牌多、停牌時間長,是滬港兩地市場的一個重要差異,和港交所停復牌注重效率、信披詳盡相比,滬市部分上市公司存在濫用停牌制度的嫌疑。上交所對2012年以來滬市公司停牌籌劃非公開發行案例統計發現,停牌時間平均為13.5天,其中70%左右的公司在10個交易日以內。

  上交所相關人士表示,為適應新的監管形勢變化,縮小滬港兩地在停牌監管規則上的差異,《通知》根據市場效率原則,嚴格規定了上市公司籌劃非公開發行停復牌的標準、時限和程式。接下來,上交所還將對重大資産重組中的停復牌標準和資訊披露要求予以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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