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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發行股票穿上“馬甲” 難逃監管“火眼金睛”

  • 發佈時間:2016-04-29 06:10:28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李喬宇

  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壯大,非法證券活動又出現新的形式,這也對監管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主持人杜雨萌:隨著證券市場快速發展,對外開放程度逐步提高,證券違法違規行為也呈現新型化、多樣化、網路化的特徵。不僅案發數量在增多,惡性案件也時有發生,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給證券市場的規範發展帶來了巨大挑戰。雖然一些違法違規行為更加隱蔽,且欺騙性更強,但終究難逃監管之網。

  4月27日,在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上,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證監會將積極做好非法集資防範處置工作,及時查處新型非法發行股票活動,對採取新形式進行的非法發行股票活動,密切關注、認真分析、準確研判,及時進行性質認定並移送地方人民政府進行查處,嚴防此類非法活動蔓延擴大。對此,一位分析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新型的非法發行股票活動可能會更隱蔽,欺騙性更強,這對監管層的執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當年,我是因為聽信了高額回報的誘惑,所以才買了‘原始股’,但是,這不僅沒有賺到錢,反而連當時投入的錢也沒有回來。究其原因,還是我自己太貪婪,相信會有無風險且高收益的投資方式。”回憶起十年前曾捲入的“原始股”騙局,一位來自北京的張女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仍很後悔,我現在投資股票都是在正規的股票市場裏進行買賣,做任何投資都要事先核實好各方面的資訊,這也算“吃一塹長一智”吧。

  十年前,正是非法證券活動非常猖獗的時候。全國性的打擊非法證券活動也正是從那時起拉開大幕。

  據悉,2006年9月14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率先發佈《關於防範非法證券活動的風險提示公告》,指出非法證券經營活動屬於嚴重的犯罪行為,提醒投資者應到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進行證券投資。當年11月初,證監會會同公安機關召開專門會議,要求對非法證券活動堅持露頭就打,保持對該類違法活動的高壓態勢。12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即國辦99號文,明確界定什麼是非法證券活動,告訴投資者那些難以明辨的擅自公開發行、變相公開發行和非法證券經營業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2007年,依據國辦99號文,由中央和地方分工負責,地方政府具體負責案件受理和善後處理的工作體制正式建立。在國務院層面,成立了由證監會牽頭,由公安部、工商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最高法、最高檢等有關單位參加的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協調小組。各地方政府,也應要求分別建立了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和司法機關參加的領導小組或工作小組。

  “當時主要是利用‘原始股海外上市’的概念,編織公司快速致富神話,並廣泛宣傳公司即將在境內外上市或股票發行獲得政府部門批准等虛假資訊,誘騙社會公眾購買所謂的‘原始股’。同時,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詐騙投資者錢財。”一位資深市場人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但之後在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協調小組的聯合打擊下,已取得了積極的效果。但近幾年,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壯大,非法證券活動又出現了新的形式,這也對監管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記者發現,對於非法證券活動出現的新苗頭,監管部門早有覺察並已採取了行動。2015年12月11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證監會有關派出機構在工作中發現,個別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少數掛牌企業(大部分為跨區域掛牌的企業),在有關仲介機構的協助下,宣稱已經或者即將在區域性股權市場“上市”,向社會公眾發售或轉讓“原始股”,有的還承諾固定收益,其行為涉嫌非法活動;有些在區域性股權市場獲得會員資格的仲介機構,還設立“股權眾籌”融資平臺,為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企業以“股權眾籌”名義從事非法發行股票活動提供服務。“對發現的這些涉非行為,證監會有關派出機構及時配合當地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進行了查處。”該新聞發言人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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