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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中國版熔斷機制該何去何從?

  • 發佈時間:2016-01-08 10:0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萬麗梅  責任編輯:閻明煒

  熔斷機制自2016年1月4日實施以來,飽受市場詬病。源自於實施熔斷機制後,A股在1月4日觸發第二級熔斷閥值,時隔兩天后的1月6日,僅開盤兩個小時內就全市停止交易。中國版熔斷機制該何去何從?

  熔斷機制在推出之前,受到市場人士的追捧。在2015年發佈徵求意見稿時,市場人士紛紛支援該機制的推出,熔斷機制的推出時間也超出市場預期。此前,專家認為,我國此次推出的熔斷機制不僅針對下跌,同時對雙向振幅進行約束,該機制更有利於抑制過度投機和過度交易,在股市暴跌時充當“保險絲”功能,在股市暴漲時也起到穩定市場,防止市場情緒過於亢奮的作用。同時,不乏專業人士指出,整體來看,中國的指數熔斷機制既借鑒和學習了先進市場的經驗,又有效兼顧了中國資本市場作為新興市場的特徵等等,推崇之言論不絕於耳。然而,在正式實施後,卻引發投資者恐慌,究竟下跌的原因何在?

  首當其衝的是,專家們紛紛提出的磁吸效應。磁吸效應的雛形,首次由諾貝爾經濟學家Fama提出,其對磁吸效應的發生進行了理論分析,其背景産生於1987年10月19日黑色星期一,美國股市單日下跌22.6%,美國政府于1989年10月起實施了熔斷機制,Fama預測,熔斷機制的推出會使得投資者在熔斷交易前完成交易,而這一行為將會加速熔斷的到來,市場價格會不斷向熔斷價格靠攏。磁吸效應出現在有閥值的交易機制中,如上交所劉逖總監曾于2006年發現在上交所交易的股票存在明顯的磁吸效應。磁吸效應對股市的危害在於,當證券價格即將觸發臨界值時(熔斷的閥值5%、10%,漲跌停的閥值10%),同為買入(賣出)的投資者會基於獲益(止損)的考慮,産生恐慌交易,而交易方向相反的投資者則會為等待更好的交易價格而延遲交易,這樣的交易心理會導致證券價格加速達到閥值。直接後果是,想交易的投資者無法交易,在市場下跌時進一步加劇流動性恐慌。

  世界版熔斷 VS 中國版熔斷之一:具體閥值。美國版的熔斷機制為(7%、13%、20%)三個檔位,熔斷基準為滬深300指數,當觸及各檔閥值時,分別暫停一段時間(比如15:25之前標普指數下跌超過7%或13%則交易停止15分眾,之後發生交易不停止),下跌超過20%則完全停止;南韓版的熔斷機制為(8%、15%和20%)三個檔位,熔斷基準為KOSPI指數和KOSDAQ指數,當觸及閥值(8%、15%)時,暫停交易20分鐘,20%時,持續1分種,繼續下跌1%時,交易將暫停至當天休市;我國的熔斷機制為(5%、7%)兩個檔位,熔斷基準為滬深300指數,觸及第一檔閥值時暫停交易30分眾,熔斷結束時進行集合競價,之後繼續當日交易,當觸及7%熔斷閥值時,將暫停交易至收市。

  世界版熔斷 VS 中國版熔斷之二:配套措施。如果將避免市場持續暴跌的方式可為為兩大類,一類是美聯儲前主席格林斯潘的“事後救助理論”,其主張危機發生後監管層對大幅下跌的資産價格維持穩定政策,如熔斷機制的採用。除此以外,2013年12月20日,SEC在其官方網站公佈了紐交所提出的“交易熔斷閥”機制,該機制允許會員單位預先設定風險指標,當風險閥值被突破時,交易所可以根據會員單位預設的選擇,自動切斷來自該會員單位的全部交易請求。另一類則是以美聯儲前主席伯南克提出的“事前反應理論”,其主張監管層對資産價格的下跌能有效預警,並期望能對市場出現的異常波動提前應對,如SEC于2007年12月6日批准的Rule 48。Rule 48通過在開盤時暫停宣佈股票價格這一要求而達到加快開盤的目的。一般情況下,在交投真正開始之前,浙西額股票價格必須獲得股市基層經理的批准。如無需批准,股票交易可以更早開始。RULE48的目標在於金融市場動蕩時確保有序交易。該規則側重關注市場波動率,在2015年8月24日全球股市迎來“黑色星期一”時,紐交所開盤調用Rule 48這一規則,以防止恐慌性拋售。

  世界版熔斷 VS 中國版熔斷之三:其他交易制度。美國實施的是變動小、先試點再實行的交易暫停機制。表現為其除熔斷機制以外,還有個股交易暫停制度,自1988美國引入市場交易暫停制度以來,在過去27年時間僅做過3次修改,且三次變動實實質性區別都很小,而且都是先試點再實行。南韓則是以漲跌幅制度相配合。韓交所的漲跌幅經歷了從1956年的波動比例平均為4.6%(波動比例限制由2.2%到6.7%不等),1996年11月25日提升至8%,1998年3月2日的12%,1998年12月7日的15%。2015年為防止南韓經濟陷入通縮的困境,並進一步提振股市,自2015年6月15日起調整為30%。

  進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優化中國版熔斷機制。結合我國股市波定性高和散戶眾多的特點,建議提高第一檔熔斷所需的漲跌幅,如美國的7%,同時擴大第一檔熔斷和第二檔熔斷漲跌幅的差,當兩檔相差越近時,磁吸效應越明顯,對熔斷機制的負面作用會擴大。以ETF和藍籌股為試點,逐步放寬甚至取消漲跌停限制,輔以引入個股動態熔斷機制來防範日內答覆波動。同時,可以借鑒事前預警機制,如美國Rule 48,引用波動率預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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