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上市公司失信須用重典
- 發佈時間:2015-12-30 07:2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楊菲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證監會、央行等22家部門聯合簽署了《關於對違法失信上市公司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簡稱《備忘錄》)。《備忘錄》圍繞融資、投資、股權激勵、日常經營等商事活動,規定了16項懲戒措施。筆者認為,22個部委首次聯合簽署的主要針對上市公司的懲戒《備忘錄》將對加快資本市場的誠信建設具有重要影響,同時,也對資本市場的穩定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我國資本市場經過20多年的發展,規模不斷擴大,制度也越來越健全,但客觀來看,誠信水準卻沒有明顯進步。失信行為不斷發生,花樣繁多,甚至還“與時俱進”。根據證監會發佈的資訊,2014年資本市場存在違法失信記錄的機構總計394家,人員總計1080人。
從目前來看,新股發行時的PE腐敗、利潤造假,上市後的虛假資訊披露,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侵佔上市公司利益,以及二級市場交易中的不規範行為等,都令廣大投資者感到不滿。失信行為的大量存在,不僅污染了市場的環境,也挫傷了投資者的信心,成為資本市場發展的主要瓶頸之一。
我們也看到,監管部門為打造一個更加誠信的資本市場也是煞費苦心。2013年12月份,證監會頒布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 ,隨後於2014年2月份啟動了承諾及履行監管專項治理活動。2014年12月26日,證券期貨市場失信記錄查詢平台啟動運作。隨著監管指引的實施以及專項治理活動的展開,不履行承諾、無法履行卻亂承諾等不正常現象也隨之減少。
然而,僅僅靠一個部門很難徹底解決我國資本市場的誠信問題。正如中國證監會副主席姜洋所言,證監會及交易所的監管執法,對違法失信上市公司以及相關責任主體的制裁效果並不明顯,有所局限,存在資訊孤島。
因此,此次簽署《備忘錄》的部門多達22個,不僅有國家發展改革委、央行等國家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還包括海關總署、國稅總局、銀監會、外匯局等,主要目的就是打破“資訊孤島”。通過建立聯合懲戒機制,可以對違法失信當事人實施聯動約束和懲戒,運用資訊公示、資訊共用、聯合約束等手段,有效發揮多項措施“組合拳”的威力,實現讓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誠信約束。
與此同時,我們也要清醒的認識到,市場誠信水準要有實質性的提高,也是一個系統性、長期性的任務,除了建立聯合懲戒機制,還需要在法律保障和市場誠信理念建設等方面逐步加強。
要讓失信者真正感到“疼”,離不開法律的強約束。只有在立法中體現誠信的導向,不斷完善相關法律;在司法中堅持公平公正,嚴格依照適用法律;對於生效判決,堅決依法執行,不打“法律白條”,才能守住法治這一社會誠信的重要防線。
此外,誠信水準的提高,還需要培育全社會的誠信意識和健康的股市文化。誠信缺失在許多領域都存在,不單單是資本市場的問題。無論是從整個社會發展,還是從資本市場來看,當下都處於一個轉型期,法律法規不完善,成熟的誠信文化和投資理念都還沒有形成。因此,促進市場主體自覺樹立守法誠信意識也是當前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
治理失信必須要用重典,要讓失信者“寸步難行”,為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