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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光:建立註冊制系統配套機制

  • 發佈時間:2014-08-18 00:43:17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陳娟娟

  隨著資本市場快速發展,作為資本市場根本大法的《證券法》的修改已顯得必要而迫切。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曙光近日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專訪時表示,目前我國已進入全面深化改革時期,資本市場也發生了巨大變化。現行《證券法》存在許多缺陷與不足,已不能適應市場發展需要,儘快修改《證券法》,促進證券市場改革是當務之急。

  李曙光表示,目前《證券法》修改的基本稿正在徵求意見,“一審”草案預計會在年底爭取上會,《證券法》修改將使監管原則從“行業監管”轉為“功能監管”。

  現行證券法存在五方面問題

  中國證券報:現行《證券法》存在哪些問題?

  李曙光:現行《證券法》存在許多缺陷與不足,證券法上次修改是2005年,至今已近10年,證券市場發生了很大變化,像多層次資本市場、證券金融創新等均未體現。另外,近年來證券市場也頻生亂象,如擬上市公司會計薄弱、內控不力、信披品質不過關的現象仍較突出,仲介機構未恪守執業規則等問題時有發生。個別公司資訊造假、欺詐上市情節嚴重。近年來,從綠大地到萬福生科,欺詐上市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情況屢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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