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家新三板企業因違規等行為被採取監管措施
- 發佈時間:2015-08-20 03:38:25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張恒
針對2014年年報遺漏財務報表附注、違規披露2015年一季度財務報告、股票發行程式違規等行為,近日,全國股轉公司對28家掛牌企業、相關主辦券商及主要負責人員採取了相應的自律監管措施。
全國股轉公司披露,在2014年年報披露期間,中試電力年報遺漏審計報告正文和附注,遺漏董監高及核心員工情況,遺漏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遺漏管理層討論與分析大部分內容,定期報告披露存在重大遺漏,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等相關規定。
全國股轉公司決定對中試電力採取出具警示函、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監管措施;對中試電力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操立軍採取出具警示函、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監管措施。主辦券商齊魯證券在中試電力披露2014年年報的同時發佈了風險提示公告,並對中試電力進行了現場檢查和督導,向全國股轉公司提交了現場檢查工作報告,勤勉盡責地履行了持續督導職責,因此暫不對其採取監管措施。
同時,巨靈資訊、中科股份、三合盛等19家掛牌公司2014年年報遺漏財務報表附注,定期報告披露存在重大遺漏,違反了《業務規則》等相關規定。海通證券等18家主辦券商未能在年報事前審查過程中及時發現上述重大遺漏,未能盡職履行持續督導義務。
上述19家掛牌公司董事會秘書作為公司資訊披露事務負責人,對2014年年報中的重大遺漏負有重要責任。
鋻於以上違規情況,全國股轉公司決定,對巨靈資訊等19家掛牌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對海通證券等18家主辦券商採取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監管措施;對19家掛牌公司董事會秘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截至7月28日,這19家掛牌公司均已對2014年年報進行更正披露。
在一季報披露方面,大樹智慧、中潤油和蓋特佳等3家公司披露了2015年第一季度財務報告,違反了掛牌公司一季報應在當年4月30日前披露完畢的相關規定。
華泰證券、西部證券和申萬宏源分別作為大樹智慧、中潤油和蓋特佳的主辦券商,未能督導掛牌公司及時披露定期報告,未能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全國股轉公司決定,對大樹智慧、中潤油和蓋特佳採取約見談話的監管措施;對華泰證券、西部證券和申萬宏源採取約見談話的監管措施。
在股票發行方面,華盛控股、中瀛鑫和萬通新材等3家公司作為股東人數超200人的掛牌公司,在股票發行過程中未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核準便履行了認購程式,違反了《證券法》、《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長江證券、東北證券和西南證券分別作為華盛控股、中瀛鑫和萬通新材的主辦券商,未能督導掛牌公司依法履行股票發行核準程式,未能履行勤勉盡責義務。
對此,全國股轉公司決定,對華盛控股、中瀛鑫和萬通新材採取約見談話的自律監管措施;對長江證券、東北證券和西南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另外,七色珠光和森瑞新材2家掛牌公司在向全國股轉公司提交股票發行備案材料前就使用了募集資金,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指南》的相關規定。全國股轉公司決定,對七色珠光和森瑞新材採取約見談話的監管措施。兩家公司的主辦券商招商證券在事前已將股票發行相關業務流程告知掛牌公司,並在發現公司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資金的情況後及時向全國股轉公司報告,勤勉盡責地履行了持續督導職責,因此暫不對其採取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