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發行新規探路註冊制 市場化推動信披深度演進
- 發佈時間:2016-01-05 07:2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張恒
專家表示,制度鋪墊將進一步增強投資者對市場融資功能完善的期待
2016年,新股發行開始執行新制度,更多市場機制為註冊制探路。1月4日,上海股份制與證券研究會股份制企業專業委員會主任曹俊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在註冊制實施之前,新股發行實施新制度提出更多市場化要求,這為註冊制改革做了前瞻性的部署。”
1月1日起,修訂後的《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開始實施,此前制定的《關於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産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也同期實施。
新規的核心變化主要是兩點,即取消打新預繳款和小盤股(2000萬股(含)以下且無老股轉讓)將直接網上定價發行。前者旨在減少打新資金凍結對市場的衝擊,後者則有助於提高新股發行效率和讓利網上投資者。此外,還有一些對接註冊制的鋪墊性改革,如強化資訊披露,加強投資者保護等。
“新規為註冊制推進做鋪墊,進一步增強投資者對市場融資功能完善的期待。”曹俊認為,此次實施的新規將對市場産生長遠影響。
對於兩個核心變化,曹俊認為,取消打新預繳款,不再凍結資金,這種制度安排有利於在市場化定價機制下,消除資金優勢地位形成的差異,保護中小投資者。同時有利於降低分流二級市場資金的程度。
《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到,上述新股發行新規採納市場各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其中包括採納完善現有報價剔除機制的建議,規定若最高申報價格與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剔除比例可以少於10%。
申萬宏源研報認為,10%的剔除比例有條件地解綁,“秒殺”奇觀將不復存在。解決近年網下配售過程中出現的不公平現象,即避免出現相同報價中部分投資者被剔除的情況。未來網下配售過程中10%的剔除比例將會是有條件地鬆動,報價過程中的“秒殺”行為也將隨之消失。“時間”不再作為剔除的主要要素。
“採納完善棄購股份處理的建議,體現了投資者優先配售股票的原則;採納完善現有報價剔除機制的建議,在報價過程體現了公平原則。”曹俊認為,採納強化獨立性和募集資金使用資訊披露的建議,以及採納完善攤薄即期回報補償機制資訊披露要求的建議,使得定價過程更加透明,便於投資者全面了解測算的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