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董事反對或棄權 中毅達年報季報難産
面對公司董事的種種質疑,中毅達(600610)目前仍無法披露2017年年報和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
中毅達5月8日晚間披露,公司在各董事審議年報季報過程中增加了7項議案,表決結果仍顯示未通過。由此,中毅達年報季報面臨“難産”。
在增加7項議案之前,中毅達定期報告議案已被3位董事投下反對票。5月1日中毅達公告,因定期報告審議未通過,公司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報季報。
中毅達解釋,定期報告無法按計劃進行披露的原因有三點:一是原會計師事務所的變更,導致四川華信(集團)會計師事務所進場時間較晚;二是原財務總監不夠盡職盡責,導致財務部門未達到相關要求,造成下屬公司在審計過程中不配合提供相關審計資料;三是報告完成時間和公告時間相差較短,董監事和審計單位溝通不夠充分。
其中,董事楊永華、董事李春蓉、獨立董事張偉對相關議案投了反對票。反對理由主要包括公司實際控制人尚未核實已發披露;公司經營層辭退原財務人員,公司經營管理混亂,相關資訊不對董事會彙報;子公司新疆中毅達違規支付的貿易款至今無法收回;公司35億商票違規事件中,目前尚有未追回的情況等。
從中毅達5月8日發佈的年報季報進展公告來看,公司5月2日向各位董事發出了召開董事會的通知,並在審議中增加了包括關於上河建築投資減值測試、關於苗木資産減值損失等7項議案。
不過,大部分議案並未獲得中毅達董事的認同。在審議的公司年報季報等共計16項議案中,僅有關於對立成景觀投資減值測試、關於文盛案預計損失兩項議案獲得通過。四位董事對中毅達年報季報等議案頭投出反對票或棄權票。
張偉反對的理由包括公司實際控制人至今未核實、新疆中毅達源違規支付的貿易款至今無法收回、苗木減少等重大經營情況未及時報董事會及披露等。另外,張偉還稱,他于5月5日以郵件方式反饋至董秘辦,對本次董事會相關議案內容所提10項問題,公司未能正面解答回復,因此無法判斷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故對多項議案投棄權票。
楊永華反對及棄權的理由則為年報多處問題經審計提出後未改正;能夠出具帶保留事項的報告卻變成無法發表意見。他還指出,董事會2017年下半年後未召開過現場會,董事會形同虛設,公司重大事項不彙報,不及時信披。
董事李寶江認為,多項議案內容過於簡單,沒有對公司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和受到的紀律處分全面闡述總結,故棄權表決。董事楊世鋒投棄權票的原因包括針對會計事務所指出的問題,公司採取了哪些整改措施不得而知,對其中的數據無法判斷等。
中毅達表示,公司將儘快披露年報季報,但不排除最終無法實施既定安排,導致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被暫停上市後,仍然無法披露年報而被終止上市的可能。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