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證監會發佈《關於修改〈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決定》。隨後,滬深交易所發佈修訂後的首發承銷細則和再融資承銷細則。
在IPO方面,此次修訂新增理財公司作為網下投資者,並將銀行理財産品和保險資管産品納入A類配售對象範疇,享有優先配售權,且配售比例不低於其他投資者。在再融資方面,明確理財公司、保險公司管理的多個産品參與上市公司定增認購時,可以合併計算,視為一個發行對象,與基金公司、證券公司等保持一致。
此外,上交所調整了科創板未盈利企業發行網下限售及配售安排。
打通卡點堵點
銀行理財和保險資管是中長期資金的重要組成部分,具備來源穩定性高、規模體量龐大、使用週期長、風險偏好低等特徵,但目前銀行理財、保險資管等參與新股網下發行和上市公司定增存在一定限制。
本次首發及再融資承銷業務規則修訂,進一步打通了銀行理財等中長期資金參與新股申購、上市公司定增的卡點堵點。
在參與新股申購方面,增加理財公司作為網下機構投資者,支援其管理的理財産品直接參與新股網下發行,並且將銀行理財産品、保險資産管理産品納入A類優先配售對象範圍,與公募基金同等政策待遇。在參與上市公司定增方面,新規明確理財公司、保險公司以其管理的2隻以上産品認購的,均可視為一個發行對象,進一步優化定增發行對象數量認定安排。
某資深理財公司人士表示,隨著理財公司的業務規模提升,對於股票直投的需求近年來逐漸增加。此次規則優化調整,給予銀行理財、保險資管與公募基金同等政策待遇,意味著銀行理財不需要再通過其他渠道,即可直接參與新股和再融資發行,進而有機會為投資者創造更多投資機會和價值,對於投資者來説也是一項重大利好。
優化科創板IPO配售機制
“科創板八條”提出,開展深化發行承銷制度試點。在科創板試點對未盈利企業公開發行股票鎖定比例更高、鎖定期限更長的網下投資機構,相應提高其配售比例。
此次上交所修訂首發承銷細則,還優化了科創板未盈利企業新股發行網下配售及限售安排。
具體來看,第一,按照不同發行規模細化了未盈利企業網下限售比例安排,對於發行規模在10億元至100億元的未盈利企業適度提高了整體限售比例;第二,明確未盈利企業可以採用約定限售的方式,對網下發行證券設定不同檔位的限售比例或限售期。
報價方面,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銀行理財産品、保險資金、保險資産管理産品和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可以自主申購不同限售檔位的證券,其他投資者按照最低限售檔位自主申購。資訊披露方面,要求披露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後不同限售安排的網下投資者剩餘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配售方面,明確限售比例更高、限售期更長的網下投資者配售比例應當不低於其他投資者。
市場人士分析,此次規則修訂在不改變現行新股發行主要業務流程的基礎上,引入了約定限售模式、實施差異化配售,有助於打破當前平均分配的格局,具有長期持有意願的投資者可根據自身情況和對未盈利企業的了解判斷,自願履行鎖定更高比例、更長期限的承諾和義務,並相應獲配較多的新股。這不僅提高了其在新股定價過程中的參與度,還有助於形成基於新股中長期價值詢價報價的市場化定價機制。
有望迎來更多增量資金
業內人士表示,銀行理財和保險資管是中長期資金的重要組成部分,此次制度改革有利於推動更多中長期資金參與股票發行,給資本市場帶來更多的增量資金。
此次制度改革也是監管層促進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推動股票發行註冊制走深走實的重要舉措,將有利於為中長期資金入市提供更加豐富多元的産品工具,提升銀行理財和保險資管權益投資規模,優化投資者結構,更好地形成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理性投資的市場生態。
滬深交易所表示,下一步,將持續研究優化發行承銷機制,推動規範證券發行與承銷活動,促進市場形成良好投融資生態。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