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調查發現,萬科管理層除了從萬科取得年報中披露的高薪之外,其萬科的事業合夥人持股計劃也成為萬科內部激勵和分配的重要手段,但該制度缺乏透明度,萬科的公開資料對此均未詳細披露,這也是“寶能係”提議罷免萬科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的重要理由之一。到目前為止,萬科事業合夥人持股計劃的賬面盈利高達50億元左右,記者獲得的資訊顯示,萬科核心高管團隊擁有萬科事業合夥人持股計劃權益的60%,其收益遠超過其年薪。
萬科事業合夥人持股計劃
根據萬科披露的資訊顯示,萬科事業合夥人持股計劃始於2014年5月,該計劃在2014年和2015年合計從萬科提取了大約20多億元獎金。
2014年4月23日,萬科召開事業合夥人創始大會,共有1320位員工成為首批事業合夥人,其中包括王石、鬱亮、孫建一、王文京4名萬科董事會成員,解凍、周清平2名監事會成員以及高級副總裁譚華傑、首席運營官張旭。
萬科2014年年報顯示,2014年5月,萬科啟動事業合夥人持股計劃,事業合夥人將其在經濟利潤獎金集體獎金賬戶中的全部權益,委託給深圳盈安財務顧問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盈安合夥)的普通合夥人進行投資管理。報告期內,公司根據原經濟利潤獎金方案計提 2013年度經濟利潤獎金人民幣5.59億元,實際支付給獎勵對象的經濟利潤獎金2.61億元。在第十七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對經濟利潤獎金方案進行修訂後,根據新的經濟利潤獎金方案,又一次性提取2010年至2013年計提在經濟利潤獎金額度內留存的9.11億元,全部作為集體獎金,和之前年度計提的集體獎金一起封閉運作三年,期間不得進行分配。萬科2015年年報顯示,報告期內,公司根據原經濟利潤獎金方案計提 2014年度經濟利潤獎金人民幣7.637億元,全部作為集體獎金。
盈利高達數十億元核心高管被指擁有約60%權益
公開資料顯示,提取獎金後, 2014年5月到2015年1月,盈安合夥通過國信證券的金鵬集合資産管理計劃,利用融資杠桿配資收購萬科股票,出手11次,耗資48.77億元,購得4.94億萬科A股,佔萬科總股本的4.48%,其買入萬科股票的成本價在10元/股左右。依據萬科7月4日收盤價的21.99元/股,除去財務成本,萬科事業合夥人持股計劃的盈利高達50億元左右。
萬科在高調推出事業合夥人制度的同時,卻並未公開披露該制度的具體分配細節,在最近幾年的萬科公開資料中也未做任何透露,僅僅提到“獎金獎勵對象包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由總裁提名的業務骨幹和突出貢獻人員。”記者獲得的資訊顯示,儘管共有1320位員工成為首批事業合夥人,但是萬科核心管理團隊(不包括獨立董事、華潤派駐的董事和監事)獲得了事業合夥人持股計劃的約60%權益。
記者就此聯繫萬科證券事務部門,該部門工作人員回避回答該問題。萬科高級副總裁譚華傑表示:“萬科事業合夥人大會是事業合夥人內部的自治組織,審議的是事業合夥人集體財産的相關問題,不干涉公司經營管理的任何事項。”
此外,除了旗下的金鵬資管計劃外,盈安合夥與“招商財富-招商銀行-德贏1號、2號專項資産管理計劃”有較為密切的關係, 盈安合夥是“德贏計劃”項下的連帶補足義務人,“德贏計劃”目前也持有大量萬科股票。
事業合夥人持股計劃應披露
根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的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應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研究和審查,董事報酬的數額和方式由董事會提出方案報請股東大會決定,董事會、監事會應當向股東大會報告董事、監事履行職責的情況、績效評價結果及其薪酬情況,並予以披露,經理人員的薪酬分配方案應獲得董事會的批准,向股東大會説明,並予以披露。
萬科事業合夥人的資金來自上市公司對董事、監事和管理團隊以及核心職工的獎勵資金,根據萬科的2014年和2015年的年報均顯示,該項支付放在“短期薪酬支出”項目內,依據上述規定,萬科應向股東大會説明並予以披露,而萬科對此未做披露。
(責任編輯:閻明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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