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鹿集團人事變動再現戲劇性一幕。
6月15日,負責解決上海快鹿投資集團兌付事件的徐琪宣佈辭職;6月22日,徐琪以上海快鹿事件管理處置委員會委員回歸;6月29日,快鹿集團對外公告免除徐琪在公司的一切職務。然而,7月3日下午,快鹿集團實際控制人施建祥通過講話視頻向外界明確徐琪擔任董事局主席。
一位知情人士向記者表示,施建祥目前身在國外,他才是快鹿集團的掌權人。施建祥發話能否意味著徐琪真正回歸?徐琪之前牽頭的業祥投資與寧波惠佳投資,顧正、王祥偉等人簽署的有關神開股份股權轉讓協議能否繼續履行?
對於此事,神開股份控股權之爭的相關方之一、神開股份原董秘顧冰向《證券日報》表示,快鹿集團的變化太快了,現在還不能確定具體的情況。
值得一提的是,7月1日,神開股份將快鹿集團旗下業祥投資與寧波惠佳投資、顧正、王祥偉等人簽署的一系列合同及補充協議進行了披露。分析人士向記者表示,按照目前公佈的補充協議細節,如若徐琪牽頭的協議不能繼續履行,快鹿集團在爭奪神開股份控股權一事上或陷入進退維谷之境。
“桌下”協議披露
7月1日,神開股份發佈了《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問詢函回復的公告》。深交所要求披露:顧正、王祥偉、袁建新等人與業祥投資于2015年9月8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之外,是否存在其他協議。如存在,請補充披露並説明該等協議的內容及合法合規性,以及上市公司未披露的原因。
在回復深交所時,神開股份稱2016年6月27日收到顧正、王祥偉、袁建新、鄭幗芳、丁文華、高湘、顧冰等自然人(以下簡稱轉讓方)與業祥投資于2015 年9月8日另外簽署的兩份《補充協議》(以下分別稱為《補充協議一》、《補充協議二》),以及雙方于2016年6月8日簽署的《補充協議三》。
根據《補充協議一》,顧正、王祥偉、袁建新等自然人分批次向業祥投資轉讓其所持有的神開股份股權合計7280萬股,佔神開股份總股本的20.005%。這一次交易分兩次進行,第一筆交易為業祥投資以現金收購轉讓方所持有上市公司的1820萬股。據神開股份的公開資訊,這一部分股權轉讓于2015年10月份完成。
如果不是神開股份股東內部“開撕”,外界不會知曉雙方第二筆交易的實情。據《補充協議一》,第二筆交易為業祥投資以現金收購轉讓方所持有上市公司的5460 萬股。第二筆交易分兩次付款。
雙方還約定,第一筆交易的股份過戶後,且轉讓方收到第二筆交易的第一次付款2億元後,轉讓方應將其持有的神開股份總股本的15.004%質押給業祥投資,直至第二筆交易的股份過戶完成,並將所持除第一筆交易對應股份之外的剩餘全部股份對應的表決權全部委託給業祥投資行使。
在規定違約責任時,雙方約定,若業祥投資未能按期履行付款義務,應當向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30日的,視為嚴重違反協議內容,致使協議目的無法實現,轉讓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沒收業祥投資已付全部價款,並有權要求業祥投資返還已過戶股份。任何一方因主觀原因拒絕實施第二筆交易的,應承擔2億元違約金。
快鹿集團進退維谷?
在接受《證券日報》採訪時,顧冰介紹,雙方與業祥投資簽署的上述第二筆交易協議已經到期。業祥投資已經處於嚴重違約的狀態。
彼時負責解決快鹿集團兌付危機的徐琪找來第三方寧波惠佳投資來接盤。6月8日,顧正、王祥偉、袁建新等,業祥投資,寧波惠佳投資簽署《股份轉讓協議》;寧波惠佳投資與業祥投資簽署《借款協議》;顧正、王祥偉、袁建新等與業祥投資簽署《關於解除表決權委託的協議書》。
不過,在徐琪離職之後,業祥投資就對上述協議表示“反悔”,並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在徐琪6月22日再次回歸之後,業祥投資並沒有停止對顧正等人的訴訟。
在分析人士看來,快鹿集團此舉或使自身陷入進退維谷狀態。“如若業祥投資的要求沒有獲得法院的認可,公司則會失去神開股份的控股權,其對神開股份進行重組的可能性就會大大降低。而如若業祥投資的要求得到法院的認可,他們可能面臨履約資金不足的局面”。
此外,顧冰在接受《證券日報》採訪時表示,如果法院支援業祥投資,那麼他們將提起反訴主張權利,向業祥投資收取2億元的違約金。
然而,戲劇性的一幕再次發生:7月3日,徐琪再次宣佈回歸,其此次能否真正代表快鹿集團?之前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能否繼續履行?本報將持續關注。
(責任編輯:閻明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