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信披違法 *ST博元被終止上市
- 發佈時間:2016-03-22 08:35:4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蘇杭
上交所昨天晚間披露,決定終止珠海市博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ST博元由此成為證券市場首家因重大資訊披露違法被終止上市的公司。
資料顯示,2015年3月26日,珠海市博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變造金融票證罪,被中國證監會移交公安機關。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8日起暫停上市,現仍未恢復上市。據了解,上交所昨天召開上市委員會審核會議,參會委員一致同意*ST博元終止上市。
對於投資者關注的*ST博元摘牌後能否轉讓的問題,上交所表示,根據相關規定,*ST博元退市整理期交易屆滿30個交易日後,上交所在5個交易日內對其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被摘牌後,其股份應當轉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東可以在股轉系統進行股份轉讓。證監會《退市意見》第十七條規定,強制退市公司股票應當統一在股轉系統掛牌轉讓。
上交所還表示,上市公司被終止上市是正常的市場行為。*ST博元被終止上市後,儘管其股票不在上交所市場交易,但其資産、負債、經營、盈虧等情況並不因此而改變,公司並沒有破産或解散,仍然可以正常經營。公司股東仍然可以依法行使股東權利。對*ST博元而言,公司應當按照《上市規則》的要求,聘請具有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並與其簽訂相關協議,並立即準備股票轉入股轉系統的相關事宜,保證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個交易日內可以掛牌轉讓。
如*ST博元未聘請或無代辦機構接受其聘請的,上交所可以為其臨時指定代辦機構。而若*ST博元未按上交所規定安排股份轉入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轉讓,上交所自其股票進入股份轉讓系統轉讓之日起的36個月內,不受理公司的重新上市申請。
此外,上交所還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就*ST博元因重大資訊披露違法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投資者可以自己受到虛假陳述侵害為由,對*ST博元提起民事賠償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