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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光伏擬撤訴 *ST海潤將免交2億港元違約金

  • 發佈時間:2016-01-29 07:2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查道坤  責任編輯:楊菲

  備受業內關注的*ST海潤(600401)與聯合光伏(00686,HK)電站買賣糾紛一事,有了最新進展。1月28日,*ST海潤發佈公告稱,聯合光伏將在收到第三方支付的2.5億港元後5個工作日內撤回仲裁申請。

  根據協議安排,隨著仲裁事項的撤銷,仲裁申請中暫估的2億元港元的違約金風險將不再存在。因此,此前市場對該仲裁或將造成*ST海潤2015年度業績不確定影響的擔憂也隨之消除,*ST海潤退市危機看上去也將解除。

  SPC成“接盤俠”

  2015年5月14日,*ST海潤發佈公告稱,公司擬以約88億元的總價向聯合光伏轉讓共計930兆瓦光伏電站並網發電項目。

  根據雙方約定,合作投資標的為*ST海潤單獨或者與他人共同持有的或者由其實際控制的光伏電站項目公司所擁有(含正在開發)的共計930兆瓦光伏電站,並網發電項目合作標的公司的合作條件須于2015年12月10日前得到滿足。否則,*ST海潤應無條件提供同等規模且符合上述合作條件的已建成光伏電站項目置換協議附件項目清單所列的不能滿足合作條件的光伏電站項目。

  不過,在2015年12月10日,應該完成的交割卻並未完成。“到2015年12月10日,符合項目交割的僅30MW,與930MW的總量差之千里。”招商新能源兼聯合光伏新聞發言人薛健聰回應説。

  1月8日,聯合光伏所屬的招商新能源集團對外表示,根據930MW光伏電站投資協議及項下若干份協議,若*ST海潤涉及相關違約,需要支付違約金合計達2億元。隨後,1月9日,*ST海潤在公告中回應稱,光伏項目在實際的開發、建設過程中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如政策落實、資金配置狀況、氣候及其他施工條件的影響以及外線並網條件等)可能導致框架協議鎖定項目無法按時完成並進行交割,因此在《預收購協議》中並未明確規定項目的具體交付時間,因此尚不存在公司需要向聯合光伏支付違約金2億元的違約情況。

  對此,1月16日,聯合光伏發佈公告稱,因*ST海潤未達成之前簽訂的一項百億大單合作協議,為此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正在市場為這場糾紛究竟該如何收場而議論紛紛之時,1月28日,*ST海潤發佈公告稱,公司已與聯合光伏、全球高增長行業系列基金獨立投資組合公司(以下簡稱SPC)簽署了《轉讓契據》。此前*ST海潤與聯合光伏簽署的合作框架內容將轉讓給SPC,而此事如順利推進,聯合光伏將撤回仲裁申請,*ST海潤也將消除違約風險。

  *ST海潤有望保殼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SPC已經與聯合光伏、*ST海潤達成協定,將由SPC受讓聯合光伏于合作協議項下的所有權利、責任、義務和所有賠償申索權及其他追討轉讓債項的補救方法(包括聯合光伏對*ST海潤的5億港元收購預付款本金及資金成本),*ST海潤亦同意聯合光伏將合作協議項下的相關權利及責任、義務轉讓給SPC。

  此外,根據協議安排,如果三方按照合同約定實施推進,聯合光伏將撤回仲裁申請,仲裁申請中暫估的2億港元的違約金風險將不再存在,因此將消除該仲裁事項對*ST海潤業績可能造成的不確定性影響。

  對此,聯合光伏實控方招商新能源發言人薛健聰表示,“這件事對我們來説存在影響,主要是擴張計劃上有一定延緩,其他並無太大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市場一直擔心*ST海潤有可能支付聯合光伏2億港元的違約金,從而給公司2015年的業績帶來不確定性。對於此次糾紛出現轉機,光伏行業專家趙玉文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根據ST海潤2015年三季報,公司去年前三季度業績已經轉正,實現歸屬凈利潤5001萬元,2億港元違約金風險的消除,無疑再次讓市場看到了公司扭虧為盈成功保殼的希望,公司也極有可能避免退市局面。”

*ST海潤(600401)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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