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化股份涉嫌虛增營收11億 或面臨兩部門處罰
- 發佈時間:2016-01-29 02:10:45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楊菲
繼大智慧、華銳風電因虛增收入于近期先後遭到證監部門處罰之後,又一家上市公司曝出涉嫌虛增超11億營收。
1月28日,上市公司太化股份發佈公告稱,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晉國資評價函(2016)48號通知中有涉及公司貿易收入疑存虛增事項,公司將與有關部門或機構儘快核實。而據後續披露的補充內容,通知顯示的公司虛擬貿易虛增收入金額高達11.47億元。
涉嫌為“完成考核”虛增11億
昨日晚間,太化股份就涉嫌“虛增收入”事件連續披露兩份公告,內容顯示,根據財政部駐山西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關於對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虛擬經濟貿易收入的專題報告》反映,太化股份出於完成上級考核指標等目的,通過虛擬貿易虛增收入達11.47億元,嚴重影響會計資訊真實性。
除此之外,其審計機構也隨之遭到“點名”。理由是“發表了帶強調事項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未對虛增業務收入、影響會計資訊真實性的行為予以披露,違反了《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相關規定。”
公告並未披露涉嫌虛增的收入所對應的具體時間。最近三年年報顯示,公司2012年至2014年的營收分別為40億元、31.7億元和33.7億元,對應凈利潤分別為1873萬元、-2.83億元和1911萬元。其中,2012和2013年的財報均被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2014年財報被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從主營業務看,公司主營鋼材貿易、焦炭貿易、化工産品貿易等,相關行業的不景氣或是涉嫌虛增營業收入的一大背景。另外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太化股份近年來歸屬凈利潤波動幅度很大,2012年到2014年分別為1873萬、-2.83億、1911萬,有時利潤一兩千萬,有時巨虧幾億,2009年到2011年也存在類似情況;更重要的是2012年到2014年,太化股份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凈額連續為負。
虛增如屬實 將面臨兩部門處罰
投資者維權律師王智斌告訴新京報記者,根據目前公告披露的情節,假如太化股份虛增收入的事項得以確認,公司將可能同時面臨來自兩部門的處罰。“虛增收入行為首先違背了國家財政法規關於財會方面的規定,同時也違背了證券法規關於資訊披露的規定,財政部和證監會都有權力對其進行處罰。處罰方式包括罰金,以及警告、禁入等。”
王智斌表示,一般而言如果確認虛增金額達到11億之多,將適用“頂格處罰”,即被證監會處罰60萬元。
王智斌表示,除行政處罰之外,購買太化股份股票的投資者也有權利提起民事索賠,“而且投資者索賠不需要等待證監會的處罰結果,一旦財政部認定其虛增收入事實成立,股民就可發起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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