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公司大股東追加不減持承諾 市場擔心或源於誤解
- 發佈時間:2016-01-06 01:09:23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張恒
面對近日股市的大幅波動,上市公司大股東及相關高管人員緊急採取相應措施穩定股價。截至1月5日記者發稿時,當天兩市共有25家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或其高管承諾,將在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自2015年7月8日起的6個月內不減持所持公司股票的期限到期後,6個月或1年內不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追加不減持承諾
一些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和高管紛紛表示,將在證監會規定的6個月不減持的期限到期後的6個月內仍然不減持公司股票。截至發稿時,共有16家上市公司大股東承諾在今後半年內不減持公司股票。
如開山股份1月5日下午收盤後公告,其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承諾不減持公司股票。公告稱,為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切實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並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控股股東開山控股及實際控制人曹克堅自願承諾:自2016年1月5日起的六個月內(至2016年7月4日止)不通過二級市場減持本公司股票。
網宿科技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陳寶珍、劉成彥也承諾,自2016年1月5日起半年內不減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若違反上述承諾,減持股份所得全部歸公司所有。
更有一些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承諾今後1年內不減持公司股票。如齊星鐵塔1月5日下午收盤後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晉中龍躍投資諮詢服務有限公司承諾追加一年的限售期,即2016年1月8日起至2017年1月8日止不通過二級市場減持公司股份,以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增強投資者信心,避免公司股價出現大幅波動。
美欣達1月5日上午也公告,2016年1月5日收到控股股東單建明《關於不減持公司股份的承諾函》稱,因最近公司股價出現異常波動,本人承諾自上次不減持承諾到期後一年內(至2017年1月8日)不通過二級市場減持公司股份。
市場擔心或源於誤解
投資者之所以擔心1月8日後上市公司大股東及相關高管會大幅度地集中減持股份,可能主要是出於心理層面,甚至可能是存在一些誤解。
一個誤解是上市公司大股東及其高管在鎖定期到期後會將此前增持的股份減持。其實,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多數上市公司的增持公告中就有明確表述,如蘭州民百2016年1月4日接到控股股東紅樓集團有限公司通知稱,紅樓集團增持公司股份計劃已經實施完畢,在本次增持計劃實施期間,紅樓集團依據承諾未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並承諾在增持完成後六個月內不減持。事實上,證監會早明文規定,“在6個月內減持過本公司股票的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通過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資産管理等方式購買本公司股票的,不屬於《證券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禁止情形。通過上述方式購買的本公司股票6個月內不得減持。”
誤解二是上市公司大股東或高管將在鎖定期到期後會大幅減持其原先持有的股份。在正常情況下,大股東根據其自身情況進行一些減持也屬於正常,但需要説明的是,大股東特別是控股股東減持股份必然要考慮其控股地位、對公司股價的影響、對投資者未來信心的影響等諸多因素,必然是十分謹慎的。從實際情況看,正如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所表示的,從近年來實際情況看,大股東減持60%是通過大宗交易、協議轉讓進行的,有效緩解了對市場的壓力,大股東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金額佔總流通市值的比例只有0.7%左右。以此計算,目前流通市值42萬億元,按以往的比例通過二級市場競價減持的數量不到3000億元,十分有限。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透露,目前證監會正在研究完善規範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規定,對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建立減持預披露制度,並在一定時間內對減持股份的比例進行限制,引導其通過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途徑減持,既可實現應對股市異常波動臨時性措施的有序退出,又可防止大股東集中減持對市場造成衝擊。這個規定將於近日公佈。這樣,大股東及高管的減持行為將得到規範,其對市場的影響也將得到控制和可以預期。
大股東追加不減持承諾公司一覽
半年內不減持新洋豐、匯金股份、迎駕貢酒、翰宇藥業、開山股份、興源環境、通鼎互聯、海源機械、聚飛光電、神農基因、永利股份、網宿科技、美欣達、三花股份、剛泰控股、光環新網
半年以上不減持回天新才、天銀機電
一年內不減持昇華拜克、康美藥業、千山藥機、齊星鐵塔、海倫哲、太陽紙業、金威達、世紀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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