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高送轉延期 上證所發監管關注
- 發佈時間:2015-10-23 07:3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楊海波
昨日(10月22日),上證所公司監管部門向佳都科技發出監管關注函,對時任公司董事長劉偉在內的多位責任人予以監管關注。
關注函認為,佳都科技董事會在7月22日收到控股股東提議(實施每10股轉增15股)後,理應在合理的時間內儘快做出判斷,併發表明確意見。但公司僅將其對外披露,遲至8月31日才進行審議並形成將控股股東提議方案延至年底實施的意見,其行為對投資者預期造成重大誤導。
對市場預期造成誤導
今年7月22日,佳都科技控股股東堆龍佳都向公司發出《關於佳都科技2015年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提議函》,提議公司以2015年6月30日為基準日,實施每10股轉增15股的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7月23日,公司披露了前述股東提議事項。
8月31日,公司披露董事會決議公告稱,同意堆龍佳都提議的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但提議推遲至以12月31日為基準日實施,具體方案另行公告。經問詢,公司董事會解釋稱,推遲實施前述方案的理由為審計主體較多、業務類型較多、審計時間緊張,並便於加快公司非公開發行事項審核進程。經核實,該等事由在公司收到提議時即已存在。
關注函指出,上市公司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屬於公司重大事項。控股股東提議的方案是否可行或者是否需作重大調整,均對投資者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公司董事會在收到股東的有關提議時,即應從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出發,及時對相關提議的可行性作出審慎判斷,形成意見並對外披露,明確投資者預期。佳都科技董事會在7月22日收到控股股東提議後,理應在合理的時間內儘快做出判斷,併發表明確意見。但公司僅將其對外披露,遲至8月31日才進行審議並形成將控股股東提議方案延至年底實施的意見,其行為對投資者預期造成重大誤導。
多公司被監管關注
上證所表示,佳都科技時任董事劉偉、梁平、許傑、胡少苑、劉敏東和歐陽立東未勤勉盡責,對公司董事會未及時審議控股股東提議方案併發表明確意見的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2.2條、第3.1.4條和第3.1.5條的規定以及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
鋻於上述事實和情節,根據有關規定,上證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對公司時任董事劉偉、梁平、許傑、胡少苑、劉敏東及歐陽立東予以監管關注。市場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滬深兩市共計160多家公司公佈了中期高送轉方案,不少公司股價大幅上漲,其中也有個別公司涉嫌利用高送轉題材進行不當市值管理的情況。監管部門及時回應市場質疑,對上市公司的不誠信行為採取監管措施,對規範上市公司的資訊披露具有積極的警示意義。
據記者觀察,除佳都科技外,近期受到上證所監管關注的還有中國嘉陵、航太通信。具體原因各不相同,10月21日的監管關注函顯示,中國嘉陵9月份因延期召開股東大會公告日距原定召開日僅一個工作日,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中延期公告日距原定召開日至少須兩個工作日的要求,而且公司資訊披露管理存在缺陷,致使公告不能按時發佈,對交易所正常資訊披露工作産生不良影響。航太通信則是由於應收貨款不能及時收回,可能對公司造成較大損失,但未以臨時公告形式及時披露上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