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珠股權激勵泄密門兩主角領罰
- 發佈時間:2015-08-10 02:34:09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楊菲
因股權激勵方案提前“走光”,麗珠集團時任董秘李如才和中信證券首席醫藥研究員張明芳的名字聯繫到了一起。記者昨天獲悉,去年轟動一時的“泄密門”調查已經結束,證監會正式下發了對兩人的處罰通知。與此同時,內幕資訊形成的全過程也被曝光。
“泄密門”禍起股權激勵
證監會披露,2014年3月初,麗珠集團成立了以時任董事會秘書李如才為主的股權激勵項目組,負責推進股權激勵事項。當年5月8日,麗珠集團股權激勵項目組向麗珠集團董事長朱某國報送了《關於集團股權激勵方案要點的請示》。朱某國確定麗珠集團股權激勵方案要點。
證監會認定,麗珠集團股權激勵事項,屬於《證券法》第七十五條第(八)項規定的內幕資訊。李如才等人是內幕資訊的知情人。這也為李如才日後將股權激勵內容透露給證券界首席醫藥研究員張明芳埋下了隱患。
一通電話搞定內幕資訊
據了解,2012年10月之前張明芳和李如才二人已經認識,但截至2014年6月6日前,張明芳與李如才及麗珠集團的其他人員未有過任何接觸。
2014年6月3日,張明芳到成都參加中信證券投資策略會。在其6月5日主持的醫藥專場交流會上,有基金經理和研究員詢問麗珠集團股權激勵事項,並建議張明芳對麗珠集團研究覆蓋。一場內幕交易資訊洩露的前奏就此拉響。
2014年6月6日上午10點41分17秒,張明芳主動聯繫李如才,通話時長2分鐘。張明芳在電話中提到大智慧5月兩次連續報道的內容“麗珠集團股權激勵將於今年上半年完成,囊括股票、期權等多種形式;麗珠集團股權激勵草案初定業績目標為利潤增長15%-25%”,並向李如才詢問股權激勵的時間、形式和行權條件等進展情況。李如才將麗珠集團正在準備股權激勵計劃,近期會有公告的情況一五一十全部告知張明芳。
兩當事人領罰
據了解,在與李如才通過電話後,張明芳指示其助手王某立即編輯一條關於麗珠集團擬實施股權激勵的資訊。該資訊的定稿內容為:“中信醫藥張明芳,麗珠集團重大跟蹤”麗珠集團將於下週二公佈管理層限制性股票+期權方案。上述資訊于當天上午11時15分至17分發佈到“中信醫藥張明芳400”、“中信醫藥張明芳A&A”等15個微信群。同時,張明芳將該資訊轉發到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
於是,麗珠集團將於6月10日公佈的管理層限制性股票+期權方案6月6日就出現在醫藥首席分析師張明芳的微信群裏。在證監會嚴打老鼠倉、內幕交易之風正處高溫態勢,醫藥一姐如此明目張膽在微信群洩露內幕資訊,膽量確實過人。
該資訊所涉股權激勵方案與麗珠集團擬實施的股權激勵方案條件及擬公告的時間完全一致。
至此,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張明芳和李如才分別處以20萬元和10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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