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博元最後一個交易日漲停 投資者押賭重新上市
- 發佈時間:2015-05-15 03:00:15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劉小菲
有律師向《證券日報》記者指出,退市後的公司要恢復上市,需要滿足和新公司上市相同的條件;當然,隨著註冊制的推行,以後該公司重新上市的條件可能會更寬鬆
因涉嫌違法而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ST博元現今已經停牌,而在停牌前一天,即5月14日,公司的股票出人意料地走出了漲停板。
對於此時已然買入的投資者來説,有投資者認為*ST博元目前的價格即使退市後在新三板交易也是便宜的,更何況,公司很有可能在4年至5年後回歸A股。
對此,金曠投資首席策略師張海東向《證券日報》記者分析道:“投資者還是以計劃經濟的心態在做投資,認為國家還是保護投資者,會讓退市股重新上市的。”
對於*ST博元是否退市的猜想,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兆全律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如果公司出現嚴重違法被查證屬實,那麼,基本上就沒有挽回上市的辦法了。
“有重大違法行為、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被查處或者被判處刑事責任的上市公司將會被終止上市。”楊兆全如是説。
涉嫌違法暫停上市
據*ST博元3月31日公告顯示,2015年3月27日, 公司收到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來的《關於通報珠海市博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案被中國證監會移送公安機關的函》,來函稱,公司涉嫌構成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和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中國證監會已于2015年3月26日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
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3.2.1條第(九)項規定,上市公司因資訊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並且因違法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市場影響重大,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被認定構成重大違法行為,或者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將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有分析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透露,新的退市制度對於違法上市公司的退市標準主要看上市公司違法的程度是否嚴重,如果情形嚴重的話,很可能被強制性退市。
值得注意的是,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曾公開發言表示,“*ST博元涉嫌構成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和偽造編造金融票據罪,為了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權益,我會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並追究刑事責任”。而此前,證監會也曾公開向媒體表示,從行政調查的情況來看,*ST博元涉嫌的違法行為十分嚴重。
上述種種跡象表明,*ST博元的情況並不樂觀,很可能挨退市新政的第一刀。不過,在公司最後結果出來之前,關於公司的一切猜想尚不能被證實,而公司最後是否會退市目前也不能確定。
據*ST博元5月14日公告顯示,公司股票將自2015年5月15日起實施停牌,上海證券交易所將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後的十五個交易日內做出是否暫停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
事實上,多數分析人士贊成對違法公司實施強制退市,認為這對A股市場是個利好。
張海東向《證券日報》記者分析道,違法公司強制退市有利於優化資本市場資源配置的功能,讓壞的公司退市,有利於改變A股的投資生態、投資文化與投資邏輯。
“成熟的市場就應該有進有退,目前,A股市場有78家公司退市,其中約四成為主動退市。而在美國等成熟市場,主動退市的比例甚至超過了強制退市,納斯達克年均退市率8%,主動退市佔近2/3。”張海東如是説。
2014年年報不過關
目前,*ST博元涉嫌的違法事件尚無定論,但當務之急的是公司的2014年年報也出現了問題。
4月30日,*ST博元披露了2014年年報,公司稱“無法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為此,*ST博元還收到了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關於對珠海市博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的《關於對珠海市博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報告有關事項的問詢函》。
據*ST博元5月4日晚間公告顯示,公司新聘任的大華會計師事務所表示:“我們無法通過其他程式就管理層運用持續經營假設編制財務報表的合理性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因此無法判斷公司資管理層繼續按照持續經營假設編制財務報表是否適當。”
對此,楊兆全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如果公司董事會成員不能保證年報和季報的真實性,則該報告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能成為投資者判斷公司價值的依據,這可能會成為公司直接退市的理由”。
面對種種不利消息,*ST博元的投資者分成了兩種觀點,一是認為公司即將退市,趕緊賣出;一種是認為公司能起死回生,堅定買入。
股價“過山車”
對於有著退市風險的*ST博元來説,此時買入公司股票的投資者被張海東貼上了賭徒的標簽。其表示,那是賭徒心理,價值投資者對這些不確定的事情,是不會去做的。
《證券日報》記者查閱東方財富網數據中心發現,5月14日,*ST博元龍虎榜中買入金額最大的前五名分別為長江證券上海浦東大道證券營業部、上海證券定西路證券營業部、東吳證券蘇州濱河路證券營業部、國泰君安成都順城大街證券營業部和西部證券北京德勝門外大街證券營業部,這五家營業部買入金額分別為552.09萬元、323.83萬元、321.55萬元、319.68萬元和316.8萬元。
正是上述大筆買單的出現將*ST博元5月14日的股價推向了漲停。對於此時買入*ST博元的投資者來説,其認為,即使*ST博元退市上新三板,根據新三板股票的價格,公司最差結局也比現在價格高。該投資者認為,公司4年至5年後有可能重新上市。“因為有每股1元公積金,股本又小,破産重整無讓渡風險。”
不過,也有投資者擔心退市新政實施後,公司重新上市的難度較大,*ST博元一旦退市,很有可能無法重返A股。
從市場表現來看,*ST博元在2014年12月22日這一最後交易日後便一直停牌,此後,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31日開始復牌,復牌當天,公司股票一字跌停。在*ST博元復牌後一連7個交易日出現一字跌停之後,公司的股票因一筆神秘買單而止跌。
4月10日,*ST博元股票早盤再次跌停後出現變故,在臨近收盤之時,*ST博元因大筆買單的出現,直接將公司股價推至漲停。當日,公司股票收盤價為5.5元/股,換手率為36.42%,全天成交3.49億元。
此後,4月13日,*ST博元的股價呈現出低開高走的勢頭。由於大筆買單的出現,*ST博元的股價一直在攀高上揚。對於大筆買入*ST博元股票的神秘買家,市場有諸多猜測。更有報道稱,*ST博元的背後買家疑似澤熙投資。
據報道,在4月10日買入694萬元*ST博元的是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寧波解放南路證券營業部,這家營業部在當日買入排名榜單中位居第一。而此前,市場一直盛傳這是澤熙投資掌門人徐翔的馬甲所在。
值得注意的是,*ST博元在股價觸及4.75元/股的底線後開始出現8連漲,對此,有市場人士事後猜測,*ST博元的此次8連漲可能與公司更換大股東有關。
*ST博元公告顯示,公司第一大股東珠海華信泰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信泰)持有的公司1997.81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0.49%)已劃轉至莊春虹名下,劃轉日期為2015年4月24日。
雖然第一大股東的更換讓市場充滿猜想,但莊春虹隨後於5月6日和5月8日分別減持593.4304萬股和904.3766萬股的行為,讓投資者再次不堅定起來。
公告顯示,莊春虹兩次減持合計1497.807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7.87%。上交所認為莊春虹上述減持為違規行為。對於此次違規減持,莊春虹解釋稱,選擇在*ST博元暫停上市前減持股票是為了減少投資損失。
不過,大股東違規大筆減持的行為並沒有嚇退投資者的熱情。在停牌前的最後一個交易日,*ST博元的股票高開高走,並於5月14日下午封漲停板。當日,公司報收6.55元/股,漲幅為4.97%,換手率為17.02%,凈流入額為3182萬元,大宗流入額為904.9萬元。
重返A股猜想
對於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ST博元的投資者來説,依然有部分投資者相信公司不會被一棒子打死,仍有重新復活的希望。甚至有投資者認為,公司重組後依然有返回A股的可能性。
據了解,在*ST博元發佈退市風險警示公告的同時,公司還發佈了重大資産重組預案。
不過,雖然有投資者對於公司的重組抱有一定的希望,但楊兆全卻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即使公司重組也不能挽回其退市的命運”。
對此,*ST博元更是在公告中提及“比照上述恢復上市條件,公司改善財務狀況和經營能力的重大事項與公司能否恢復上市無直接關係。”
雖然重組無法改變*ST博元潛在的退市風險,但仍有投資者願意為此賭一把。
有業內人士對於*ST博元重返A股市場持不樂觀態度,其表示,被暫停上市後公司要恢復上市並不容易,尤其是涉嫌重大違法進入強制退市程式再恢復上市,需要滿足多方麵條件,其間存在多種不確定性和風險。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必須滿足四方麵條件方可恢復上市:公司已全面糾正重大違法行為;已撤換與重大資訊披露違法行為有關的責任人員;對相關民事賠償承擔做出妥善安排;不存在上市規則規定的暫停上市或者終止上市的情形。
張海東認為,強制退市重返A股那就要重新走IPO的流程。如果註冊制實施後,符合上市條件就可以重返A股,至於能否重返A股則取決於公司的基本面情況了。
對此,楊兆全向《證券日報》記者指出,退市後的公司要恢復上市,需要滿足和新公司上市相同的條件,當然,隨著註冊制的推行,以後該公司恢復上市的條件可能會更寬鬆。
投資者要求賠償
不管*ST博元能不能恢復上市,對於公司投資者來説,進行維權並要求公司補償是下一步該考慮的問題。
張海東向記者指出,投資者買股票要注重公司基本面,股市有風險,入市須謹慎。當然有違法的行為,上市公司須賠償投資者的損失。
事實上,在看到*ST博元發佈退市風險警示公告後,投資者就已經預料到手中的股票很可能會打水漂。
“無論是違法欺詐上市,還是嚴重違法等,中小投資者既不知情,也不能制止。”有投資者表示,上市公司違法的問題曝光後,首先是股價腰斬,中小投資者損失慘重。最後再讓違法上市公司退市,中小投資者就會血本無歸,承擔了上市公司違法和經營不善的一切後果。
對於投資者的訴訟需求,楊兆全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等到證監會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或是法院給出刑事判決書後,投資者就可以進行訴訟。
楊兆全還表示,投資者要求索賠時,可以將公司和涉嫌違法的公司高管、董事、監事等相關人員和相關仲介一起進行訴訟,要求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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