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禎環保重大項目虛假披露 工程分包涉嫌違法
- 發佈時間:2015-04-14 08:53:22 來源:中國青年網 責任編輯:陳娟娟
4月9日,國禎環保(300388)再一次漲停,這已經是其發佈“10轉20股派1.2元”高送轉之後的第4個漲停。實際上,國禎環保的股價從3月19日就開始大幅上漲了,上漲當日公司發佈了一則增發融資公告。從3月19日到4月10日不到一個月時間,國禎環保股價已經翻番。
調查發現,國禎環保重大營收項目卻面臨違法分包現象的停業整頓處罰,甚至公司不具備項目招標公告中施工企業資質要求,國禎環保在頭頂高送轉概念光環之際,對於上述嚴重問題,公司並未予以公告及風險提示。
重大項目存虛假披露
2014年,國禎環保實現營業收入10.23億元,同比增長60.24%。在營業收入的所有項目中,國禎環保中標的最大單一項目合肥市巢湖流域鄉鎮污水處理廠(含濕地)DBO及配套管網建設(以下簡稱“巢湖DBO”)項目正在實施當中,該項目2014年為國禎環保貢獻收入3.35億元,佔其營業收入的33%。
調查發現,國禎環保在此項目中存在虛假披露和違法分包等現象。國禎環保在該項目中的白山鎮污水處理廠去年9月15日發生一起施工引發的死亡事件,事後,監管部門查明國禎環保在該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違法分包現象,並對國禎環保實施了停業整頓,對於上述情況,國禎環保並未及時公佈;同時,據了解,目前土建均未完工,現場施工人員表示“投入運營還早”,但國禎環保曾表示,該項目合同生效日後11個月通過試運作,目前已延期數月,對於延期原因及是否會因延期收到相關處罰,國禎環保均未發佈相關公告,對此,北京市問天律師事務所張遠忠律師表示,國禎環保此舉已構成虛假披露。
此外,巢湖DBO項目為國禎環保與其他公司組成的聯合體共同中標,但作為施工方之一的國禎環保卻並未達到招標公告中對施工企業的資質要求。
除外,國禎環保2月16日的一紙公告也讓其在承建巢湖DBO項目中存在的更多問題暴露出來。國禎環保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公司總經理王穎哲、副總經理劉端平收到了廬江縣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原因主要是因為國禎環保承建的巢湖DBO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起坍塌事故,國禎環保在該項目的施工過程中未認真落實施工方案,未落實行政主管部門的停産指令,並對項目工程進行了分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有關法規。
該事件發生時間為2014年9月15日,主要原因是抽水時淤泥堵住水泵,工人清淤時兩側土方坍塌導致一清淤工人當場死亡。
事實上,在該事件發生之前,廬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就曾對國禎環保下發了停産指令,主要是在此之前中鐵四局(與國禎環保同為巢湖DBO項目承包人)承建的該縣同大鎮污水處理廠(同屬巢湖DBO項目)發生一起人員中毒死亡事件,但國禎環保並未執行該停産指令,依舊正常施工導致事故發生,在白山鎮污水處理廠事故發生後,廬江縣城建局再次對廬江境內巢湖DBO項目施工企業下發了停業整頓通知。此時,國禎環保已成功上市,不過當時國禎環保並未對此事進行公告,只是在5個月後發佈收到該事件處罰通知的公告,張遠忠律師指出,作為上市公司,由於該項目金額在營收佔比較大,在最初收到停産指令時就應該發佈公告,而在自身項目發生死亡事件導致整體停工則必鬚髮佈公告,國禎環保此舉已構成虛假披露。
工程逾期未完工,違法分包或仍存在
令人關注的是,主管部門的停業整頓指令或造成國禎環保的工期延後。國禎環保曾表示巢湖DBO項目應在合同生效日後11 個月通過試運作,並在通過試運作日期後4個月完成竣工驗收備案,質保期為竣工日期起 1 年。公開資料顯示,國禎環保2014年第一季度就開始確認巢湖DBO項目收入,如今已過去一年多,但長臨河鎮、白山鎮和白湖鎮的污水處理廠施工人員均對記者表示“完工還早”。不過,國禎環保對上述問題並未發表公告,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完工是否會有相應補償措施投資者也無從知曉。
除了工程延期,廬江縣安監局在對白山鎮污水處理廠事故進一步調查中發現,國禎環保在該事件中存在違法分包的現象。據調查,死亡工人並不供職于國禎環保,國禎環保將部分工程分包給了合肥金安建築勞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安建築”),出事的工人就是金安建築的勞務派遣人員,但金安建築並不符合勞務分包的資質要求,國禎環保將工程分包給不符合資質要求的金安建築屬違法分包行為。
由於國禎環保在廬江同時在建的污水處理廠有多個,其餘污水處理廠是否存在違法分包的現象同樣令人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