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聯訊95.7%的適格投資者獲賠8882.77萬元
- 發佈時間:2014-11-07 06:4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陳娟娟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11月6日介紹,根據日常監管中發現的線索,2013年3月19日,證監會對海聯訊涉嫌財務造假行為立案調查。經審理,案件已于2014年11月6日進入行政處罰前的告知階段。下一步,根據涉案當事人的申辯情況,證監會將依照法定程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和市場禁入決定。
“證監會初步認定,海聯訊涉嫌騙取發行核準和資訊披露違法兩項違法行為。”鄧舸介紹。
在涉嫌騙取發行核準方面,海聯訊為實現發行上市目的,其在報送證監會核準的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以下簡稱IPO)申請文件中,違規虛構收回應收賬款和虛增營業收入。
一是2009年末、2010年末、2011年中,海聯訊分別虛構收回應收賬款1429萬元、11320萬元、11456萬元。該行為導致其IPO申請文件中涉及應收賬款項目的財務數據和財務指標存在虛假記載。
二是2010年、2011年上半年,海聯訊分別虛構與客戶簽訂的合同4份、6份,虛增營業收入1426萬元、1335萬元,該行為導致其IPO申請文件中涉及營業收入項目的財務數據和財務指標存在虛假記載。
在資訊披露違法方面,海聯訊在發行上市後,以繼續虛構收回應收賬款和虛增營業收入的方式,來掩蓋其IPO階段虛構收回應收賬款和虛增營業收入的行為。
其中:2011年底、2012年1季末、2012年年中、2012年3季末,分別虛構收回應收賬款13307萬元、10817萬元、11784萬元、10813萬元;2011年虛構合同15份(包括IPO階段虛構的6份),虛增營業收入3796萬元。
“海聯訊上述行為導致相關定期報告中涉及應收賬款、營業收入項目的財務數據和財務指標存在虛假記載。”鄧舸説。
證監會擬決定:對海聯訊騙取發行核準行為處以非法所募資金39100萬元2%即782萬元的罰款,對海聯訊資訊披露違法行為給予警告並罰款40萬元,兩項罰款合計822萬元。
此外,鋻於章鋒、邢文飚、楊德廣三人係海聯訊違法行為最主要的責任人員,違法情節嚴重,證監會擬對三人採取8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與此同時,鄧舸介紹,在證監會作出處罰決定和市場禁入決定前,已充分考慮到:一是海聯訊主動追溯調整相關財務數據;主動減輕其違法行為對市場的負面影響。二是海聯訊主要股東章鋒、孔飆、邢文飚和楊德廣出資設立專項補償基金,補償適格投資者因海聯訊虛假陳述而遭受的投資損失,95.7%的適格投資者已獲得補償,補償金額8882.77萬元,佔應補償總金額的9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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