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磊股份違規佔款一犯再犯 董事長被勒令"下課"
- 發佈時間:2014-08-01 07:2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陳娟娟
面對宏磊股份(002647,前收盤價8.41元)屢禁不止的關聯方佔款問題,浙江證監局終於下了“重手”:認定宏磊股份董事長對關聯方違規佔款問題負直接責任,上市公司應當免除其職務。
董事長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浙江證監局認為,在去年發生的上市公司關聯方宏磊控股違規佔款8.33億元事件中,戚建萍的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認定戚建萍為不適當人選,在宏磊股份做出免除其高管職務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擔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等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同時,宏磊股份應當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免除戚建萍相應董監高職務的決定。
資料顯示,戚建萍身為宏磊股份實際控制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6396.28萬股。同時其在宏磊股份身兼多職,擔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和代董秘職務。
對於浙江證監局的處罰結果,宏磊股份表示,公司及當事人服從上述決定,接受行政監管措施,對違規行為向監管機構表示檢討,向廣大中小投資者表示歉意。
一年後故技重施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這已不是宏磊股份首次出現關聯方違規佔款的情況。2012年,上市公司通過銅材交易平臺從事銅材貿易業務,以票據形式進行了籌融資,公司應收票據大部分由關聯方宏磊控股及其關聯方領取使用。截至2012年12月31日,關聯方佔用宏磊股份票據金額高達4.74億元。
此後,宏磊股份及相關人員均遭到了處分:宏磊股份、董事長戚建萍、董事戚建華、戚建生等董監高以及時任財務總監俞曉光遭浙江證監局公開譴責。2013年9月,戚建萍、俞曉光被證監局予以警示。
然而,這樣的處分顯然沒有讓宏磊股份得到教訓。今年,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公司2013年年報時發現,公司關聯方宏磊控股通過佔用應收票據和銅材貿易款等方式,累計違規佔用上市公司資金8.33億元。
面對宏磊股份的“屢教不改”,浙江證監局終於下了“重手”。今年5月份,宏磊股份被浙江證監局責令改正;7月28日,公司財務負責人被警示;今日,董事長遭遇“下課”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