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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 星期一

*ST超日分等級償債引不滿 已裁定確認債權43.25億

  • 發佈時間:2014-10-16 07:1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文舉

  自今年5月28日被暫停上市以來,*ST超日(002506,SZ)破産重整工作就受到外界關注。經過3個月的協調和談判後,10月8日,正處於重整期間的*ST超日對外發佈了 《重整計劃草案》。

  根據草案,一旦該計劃獲得批准予以實施,作為投資人,江蘇協鑫、嘉興長元、上海安波、北京啟明、上海韜祥、上海辰祥、上海久陽、上海文鑫和上海加辰等9方,將為*ST超日債務清償、恢復生産經營提供資金支援。

  對於外界關注的債務償還,重整方案提出了債務分等級償還,其中,每家普通債權人20萬元以下部分 (含20萬元)的債權全額受償,超過20萬元部分按照20%的比例受償。

  對於這一償債方案,10月14日,債權人在蘇州發佈聯合聲明,要求提高普通債權的受償比例至45%。如果按照債權人的要求,重組方將為此多付出10億元的重組費用。

  已裁定確認債權43.25億

  截至2014年6月30日,*ST超日資産總額為35.85億元,負債總額為64.72億元,所有者權益合計為-28.87億元,資産負債率超過100%。其中,公司流動負債為40.34億元,佔負債總額的62.33%,包括應付賬款16.05億元,其他應付款7.16億元。

  根據《重整計劃草案》,江蘇協鑫擔任重整牽頭人,將在完成投資後成為*ST超日的控股股東,負責*ST超日的生産經營,並提供部分償債資金;其餘8方為財務投資者,主要為*ST超日債務清償、恢復生産經營提供資金支援。

  江蘇協鑫將通過重整的債務重組收益及恢復生産帶來的經營性利潤,使*ST超日2014年實現凈資産為正,經審計的凈利潤及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均可達到正值,且經審計的營業收入不低於1000萬元,並通過更換管理人員、恢復生産、拓展市場,使*ST超日具備持續經營能力,2015年滿足申請恢復上市的各項要求。

  同時,江蘇協鑫承諾,重整後通過恢復生産經營、注入優質資産等各類方式,使*ST超日2015年、2016年實現的經審計的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不低於6億元、8億元。如果實際實現的凈利潤低於上述承諾凈利潤的,將由江蘇協鑫以現金方式對*ST超日進行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ST超日重整案已獲法院裁定確認的債權合計43.25億元,其中有財産擔保債權6.61億元、稅款債權2191.88萬元、普通債權36.42億元。

  在重整草案中,重組方用於支付重整費用、清償債務、提存初步確認債權和預計債權的資金約19.6億元。其中,償還債權按照分等級償還原則,職工債權和稅款債權將全額受償;有財産擔保債權按照擔保物評估價值優先受償,未能就擔保物評估價值受償的部分作為普通債權受償;普通債權20萬元以下部分 (含20萬元)全額受償,超過20萬元部分按照20%的比例受償。受償後未獲清償的部分,*ST超日不再承擔清償責任。

  債權人發聯合聲明

  對此,參與談判一位重組方負責人呂經理對記者表示,方案中20萬元以下的債權人全額受償,主要考慮到這部分為小債權人,資金實力本來就弱,全額受償是為了保護他們的利益,“對於大債權人而言,倘若否定了20%受償比例,超日太陽將直接進入破産清算階段,按照評估報告,以2014年6月26日為基準日,超日太陽全部資産評估價值為4.76億元,以上述草案計算的話,普通債權受償率僅為3.95%,因此20%的清償方案已是大債權人最好的選擇。”

  不過,對於重組方給出的分級償債方案,債權人並不滿意。10月14日,有25家*ST超日的大額債權人到場,對重組草案進行了分析和討論。“超日的債權人是188家,普通債權額達到47億元,此次參會的25家大額債權人,債權總額達到10億元。”一位不願具名的知情人士對記者表示。

  據記者了解,到場的債權人表示對公佈的重組草案認可,但需要説明的是,支援重整的草案並不代表支援20%的受償方案。

  隨後,*ST超日債權人在蘇州聯合發表聲明,認為普通債權20%的受償比例太低,要求提高受償比例至45%。一位債權人對記者説,“債權人認為,*ST超日應該公平對待普通債權人的利益,可重整草案依照債權金額劃分受償比例,這是債權人無法接受的。”

  對此,南京一位專職證券法的唐律師對記者表示,“債權人的聯合聲明並無不妥,去年無錫尚德的受償比例也在30%,超日太陽重組方根據債權金額來劃定受償比例,並且受償比例僅為20%,債權人無法接受是必然,因為大額度的債權人將損失較大,如果債權人堅持聯合聲明的要求,將會阻礙重整草案的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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