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1日訊 日前,深交所向協鑫整合下發關注函,要求公司就控股股東增持計劃、産業基地項目投資、增持倡議問題作出補充説明。
3 月 26 日,協鑫整合披露協鑫整合控股股東協鑫集團及國資平臺江蘇泗陽經濟開發區實業有限公司,擬在未來 12 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增持不低於 5 億元且不高於 10 億元。 3 月 28 日,協鑫整合披露擬在合肥肥東縣迴圈經濟示範園投資建設 60GW 組件及配套産業基地項目,項目分四年四期投資建設,首期 15GW,預計投資 50 億元人民幣。
3 月 30 日,協鑫整合披露公司控股股東協鑫集團鼓勵公司及並表子公司全體員工買入公司股票,並承諾兜底。
深交所要求協鑫整合結合 3 月 24 日以來公司股價走勢並觸及異常波動情形,説明泗陽經開區實業與協鑫集團是否存在關聯關係,並補充披露協鑫整合控股股東及泗陽經開區實業作為增持主體各自擬增持金額或佔比情況。
此外,上述增持計劃下限金額較高,深交所要求説明增持計劃區間範圍是否具備合理性,增持主體是否具有完成增持的資金實力,是否就增持資金來源和增持計劃的可實現性進行充分論證。
根據公告,組件項目從 2020 年起分四年四期投資建設,首期15GW,預計投資 50 億元人民幣,項目總投資預計 180 億元人民幣。深交所要求協鑫整合補充披露項目實施的進程安排、投資額度的確定依據,並結合公司賬面資金、經營性現金流和資産負債率等財務狀況進一步分析項目投資所需資金的來源和具體安排,保障項目順利實施的具體措施。
並且,深交所要求協鑫整合結合行業發展趨勢、公司核心競爭力和市場地位等情況,具體分析大幅擴大組件産能並定位“210mm”新型産品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具備相關技術儲備,並結合宏觀環境、産業政策和主要競爭對手産品定位等情況具體分析對公司上述項目投資的影響。
根據關注函要求,協鑫整合需要于2020 年4月8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並對外披露。
(責任編輯:胡靖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