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轉系統將建負面行為清單 主辦券商捉急人才荒
- 發佈時間:2016-03-08 08:47:47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李喬宇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執業品質評價辦法(試行)》4月1日即將實施。證券時報記者從多家券商獲悉,3月2日至3日,股轉系統曾召集券商新三板業務部負責人在北京召開“執業品質評價培訓會”。
參會的券商新三板業務負責人透露,培訓會上傳達,股轉系統將從重數量向重品質轉變。此外,隨著針對主辦券商的評價體系即將實施,對主辦券商的執業監管會趨嚴,券商對此感覺壓力很大,其中經驗型人才緊缺問題最為迫切。
內部審核態度轉向
據證券時報記者了解,目前股轉系統監管力度加強。隨著掛牌公司逼近6000家,監管風險加大。此外,股轉系統認為主辦券商低級錯誤頻出,“表面上看是操作失誤,實際是券商內部混亂。”在此背景下,股轉系統才決定推出新三板主辦券商執業品質評價體系。
主辦券商監管辦法出臺的目的,一方面是保護主辦券商,將出現頻率較高的違規情形納入評價體系,形成統一規範;另一方面是夯實基礎,讓主辦券商不僅要關注數量,還要關注品質。
參加過上述培訓會的部分主辦券商負責人表示,股轉系統內部審核態度已經發生變化,今後推薦數量作為加分項在股轉系統已經淡化,“推薦有融資、有並購重組、有交易的掛牌公司,將成為鼓勵方向。”
“這次會議之後最明顯的感受就是,股轉系統對於掛牌公司已經由重數量開始向重品質變化,也即掛牌之後要有融資、有交易的行為。”一位參與培訓的券商新三板業務負責人向記者表示,股轉系統更想讓主辦券商推薦一些“有交易”的公司去掛牌,而不是企業掛牌之後成為“僵屍股”。
多家券商新三板業務部人士普遍的感受是,目前股轉系統的審核在趨嚴,這也導致這些主辦券商在承接項目時不得不提高標準,甚至主辦券商圈子內還總結了一些自定的門檻。比如之前券商根據多次窗口指導總結出的“13條紅線”。除此之外,一些此前“可上可不上”的項目目前已被主辦券商列入不能接的範疇。
建立負面行為清單
此前出臺的新三板券商執業品質評價辦法中,對於主辦券商最具約束力的是主辦券商業務的品質評價,這最終可能還會與證券公司分類評級掛鉤。評價結果不僅直接關係到券商參與創新業務的資格,還涉及券商每年繳納投保基金銀子的多寡。
上述《評價辦法》曾提到,股轉系統採取的“出具警示函”、“責令改正”、“暫不受理相關主辦券商出具的文件”、“限制證券賬戶交易”及其他股轉系統認定的自律監管措施報送證監會分類評價統籌考量;“約見談話”、“要求提交書面承諾”及其他股轉系統認定的自律監管措施由股轉系統視情況報送證監會作為分類評價扣分項。
不過,據參會主辦券商透露,上述《評價辦法》未來雖會與證券公司分類評價掛鉤,但是距離正式實施尚有時日。
培訓會議還透露出,評價體系制定原則為分步推進、獎懲兼顧、以問題為導向,其中提到會以“負面行為作為計分(扣點)的導向”,建立主辦券商負面行為清單。
據了解,培訓會中對於主辦券商推薦掛牌業務執業品質共列出10項負面行為清單,其中包括“申報主體存在不符合掛牌條件的問題未予以規範,主辦券商經過核查和內核程式後仍予以推薦的”、“申報文件未按照《公開轉讓説明書資訊披露指引》列示內容履行最低資訊披露要求”、“未經相應程式而修改資訊披露文件,或未對修改資訊披露內容予以説明”和“申報文件與內容問題”等。
主辦券商壓力驟增
有券商內部人士告訴記者,建立上述主辦券商執業品質評價體系的初衷是想要讓市場更加規範,“這個對於市場長期發展是很好的,但是對於主辦券商而言,壓力是很大的。最大的壓力就在於缺人。”
據記者了解,去年新三板掛牌企業規模迅速擴張,但是券商新三板業務部門的人員匹配始終處於緊張狀態。因此,券商新三板業務部也掀起了從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以及其他券商挖人組建團隊的大潮。不過,對於掛牌業務而言,最希望的自然是有推薦掛牌和融資經驗的新三板業務團隊,這對於越來越強調品質和風險的新三板業務部門而言是極大挑戰。
另據記者了解,上述培訓會上還梳理了主辦券商的處罰案例。2015年股轉系統共採取了37項監管措施,包括31次約談、3次警示函等。其中,資訊披露違規問題一共27件,包括事前審核未發現年報錯誤、未規範旅行臨時報告等;股票發行違規問題3件,包括股東人數超200人但未經證監會審核即發認購公告等;申請暫停轉讓問題2件;投資者適當性問題3件;做市業務管理問題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