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將對主辦券商進行執業品質評價
- 發佈時間:2016-02-03 01:31:03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王穎
全國股轉公司1月29日發佈《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執業品質評價辦法(試行)》,將對主辦券商進行執業品質評價。該評價辦法將於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據評價辦法,納入評價的指標包括:執業品質負面行為記錄;被採取自律監管措施、紀律處分、行政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的情況;對市場發展的貢獻;其他重要事項等。其中,執業品質負面行為的記錄情況對評價結果具有關鍵性作用。
執業品質負面行為主要指主辦券商在推薦掛牌、掛牌後督導、交易管理、綜合管理等執業過程中因未勤勉盡責而出現的工作品質低或不規範但尚未被採取自律監管措施的行為。
根據評價辦法,評價週期分為月評和年評。月評反映的是主辦券商執業品質變化情況的動態結果;年評將按照綜合點值、扣點原則和加點原則,確定主辦券商上年的評價點值並進行四檔分類。在年度評價中,評價期內沒有已推薦或正在推薦掛牌公司,且沒有對掛牌公司進行做市的,將直接被認定為三檔;評價期內因涉嫌犯罪,或被採取責令停業整頓等監管措施的,將直接認定為四檔。
全國股轉公司將依據評價結果對主辦券商進行日常監管,並在推薦掛牌、持續督導等業務方面實施差異化制度安排,評價結果與中國證監會實施的證券公司分類評價體系進行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