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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星郭廣昌五折低價賣房疑行賄 曾否認被限制出境

  • 發佈時間:2015-08-13 07:0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恒

  8月11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原上海友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友誼集團”)總經理、上海聯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華超市”)董事長王宗南挪用公款、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

  然而,始料未及的是,上海復星高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復星集團”)董事長郭廣昌也捲入到“行賄王宗南”的輿論漩渦中。法院稱,王宗南在友誼集團與復星集團合作成立上海友誼復星(控股)有限公司後,利用職務便利,為復星集團謀取利益。而郭廣昌則以低於市場價差額合269萬餘元的總價,把房子賣給王宗南父母。

  隨後,復星集團公開回應稱,公司從未在與友誼集團的合作中謀取過任何不當利益,也不存在王宗南給復星的利益輸送。並表示“王宗南買房的銷售行為發生在2003年。當時市場極端低迷,銷售房價處於開發商市場折扣區間。”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公佈的涉事房産買入價比當時市價低了56.4%。此外,中國經濟網記者調查發現,涉事房産或係復星集團旗下復地集團開發的上海復地藝墅,歷史資料顯示,2003年,該樓盤起價為5500元/平方米,均價則為7400元/平方米。以該房價的起價計算,王宗南父母每平方米3000元的購房價格,其折扣也高達5.5折。若以均價計算,其折扣則高達4折。

  對於上述“折扣區間”的疑問,中國經濟網記者曾致電復星集團,併發去採訪函,但截至發稿前,尚未得到回復。

  實際上,這已經不是郭廣昌首次陷入到類似“輿論漩渦”中。兩年前郭廣昌曾被傳言遭限制出境。據新浪財經、中國網等媒體報道,2013年11月22日早間,有傳聞稱上海首富、復星集團董事長郭廣昌在香港被限制出境。不過,隨後郭廣昌緊急召開電話會議對媒體表示,以上傳聞係謠言。

   蹊蹺的房價折扣:低於市價過半

  8月11日,有媒體報道稱,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對原友誼集團總經理、聯華超市董事長王宗南挪用公款、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對王宗南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財産人民幣一百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財産人民幣一百萬元;挪用公款違法所得120萬餘元、受賄款269萬餘元及受賄收益833萬餘元予以追繳。

  其中,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宗南在擔任友誼集團總經理、聯華超市董事長期間,于2001年至2006年間,夥同原聯華超市總經理良威、董事張增勇、財務總監徐苓苓、人事總監道書榮(均已被判刑),利用各自的職務便利,先後十余次共同挪用聯華超市及其下屬單位公款共計1.95億余元用於上海立鼎有限公司、上海泉潤有限公司註冊、驗資、受讓股權、參與房地産投資等經營活動,並謀取個人利益。其中,王宗南獲取非法收益計120萬餘元。

  而復星集團董事長郭廣昌則被牽涉進“行賄”王宗南的輿論漩渦中。2003年,王宗南向復星集團董事長郭某提出其父母欲購買復星集團下屬房産公司開發的別墅,郭某同意。同年1月至9月間,王宗南父母以每平方米3000元,總價208萬餘元的低價購得上海市松江區淶亭南路兩套別墅。經估價,2003年上述兩套別墅的市場價與王宗南父母購房實際價格差額合269萬餘元。此後,上述兩套房産分別於2010年、2013年轉售他人,銷售得款共計1480萬元。

  事發當天,復星集團發表聲明予以否認。復星集團稱,“王宗南買房的銷售行為發生在2003年。當時市場極端低迷,銷售房價處於開發商市場折扣區間。”

  根據法院公佈的房價資訊可知,王宗南父母的購房總價比當時市場價低了56.4%。此外,根據相關事件中所説的涉事房産資訊,中國經濟網記者調查發現,上海淶亭南路599弄的復地別墅(又名“愛倫坡藝墅”)即為復地集團開發,而這家公司則是復星集團的子公司。

  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歷史資料發現,2003年6月6日,新華網曾發佈《上海地區熱銷樓盤展示(一)》一文,其中提到愛倫坡藝墅物業類別為別墅,銷售證為 松房地(2003)預字0034號 ,開盤時間為2002年11月1日,起價為5500元/平方米,均價則為7400元/平方米。以該房價的起價計算,王宗南父母每平方米3000元的購房價格,比起價低了45.5%。若以均價計算,王宗南父母的購房價格則低了59.5%。

  另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國家統計局發佈數據統計報告顯示,2003年上海市平均房價為5118元/平方米。王宗南父母從復星處購得別墅的價格比全市均價低了41.4%。

  復星與友誼的交集:郭廣昌精於資本運作

  法院還表示,被告人王宗南還在友誼集團與上海復星高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星集團")合作成立上海友誼復星(控股)有限公司後,利用職務便利,為復星集團謀取利益。

  不過,對於上述説法,復星集團回應稱,公司從未在與友誼集團的合作中謀取過任何不當利益,也不存在王宗南給復星的利益輸送。

  中國經濟網記者調查發現,兩家公司之間曾發生過諸多資本交集。其手段堪稱複雜、精巧。

  2000年之後,復星集團先和友誼股份大股東友誼集團開始一系列的資本運作。兩家公司出資4億元合組上海友誼復星控股有限公司,友誼集團佔新公司的52%,復星集團佔48%。

  對於上海友誼復星控股有限公司的來頭,2002年4月2日,上海友誼復星(控股)有限公司審計報告顯示,上海友誼復星(控股)有限公司,是由上海友誼(集團)有限公司和上海復星高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共同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于2000年10月11日取得經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註冊號為3100001006531的營業執照,註冊地址為上海市浦東新區商城路518號,經營期限50年,經營範圍為:實業投資、國內貿易(除專項審批)、生物高科技製品的開發與銷售。

  而上述公司成立期間,王宗南正在友誼集團擔當要職。公開資料顯示,1995年,王宗南任上海友誼(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上海內外聯綜合商社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兼聯華超市股份有限董事長、總經理。2003年4月,王宗南任上海百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兼上海友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聯華超市股份有限董事長、上海友誼復星(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在成立上海友誼復星控股有限公司之後,友誼復星與友誼集團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受讓友誼集團部分股份,佔總股本的29.98%,友誼復星成為友誼股份第一大股東。友誼股份持有上海聯華超市51%股權,友誼復星也就順理成章成為聯華超市的股東,2001年,復星集團將友誼復星股份轉讓給復星實業,復星實業遂成為友誼股份第一大股東。

  據悉,“友誼股份”擁有國內最大的連鎖超市。在1996年後的6年中,“聯華”的連鎖網點以平均每年56.7%的速度遞增,到2001年底,網點總數已達1225家。1997年,“聯華”登上全國超市行業榜首;1999年,他們以73億元的銷售規模一舉成為國內商業零售業新龍頭;2001年,銷售總額超過140億元。

  此次收購在當時引起不小反響。2002年,時任復星實業董事會秘書的秦學棠曾對媒體表示。“復星從來都不是一個生産經營型企業,註定是一個投資型公司,這與創始人的背景、經歷是有關的”。

  如今,在資本市場長袖善舞的郭廣昌又不得不面對眼下難以消散的“行賄疑雲。實際上,這已經不是郭廣昌首次陷入到類似“輿論漩渦”中。就在兩年前,郭廣昌曾被傳言“出事”。據中國網報道,2013年11月22日早間,有傳聞稱上海首富、復興集團董事長郭廣昌在香港被限制出境。

  針對此事,復興集團董事長郭廣昌當天中午緊急召開電話會議對媒體表示,以上傳聞係謠言,為做空者散佈的假消息,目的是做空股價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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