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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長江轉守為攻:指責王冬雷在搞利益輸送

  • 發佈時間:2014-08-12 08:0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文舉

  雷士照明的創始人吳長江終於露面。昨日(11日)下午,雷士照明重慶總部召集國內20多家媒體,舉行了媒體見面會。在持續兩個小時左右的會議中,吳長江用了超過一半的時間陳述自己與雷士照明董事長兼德豪潤達董事長王冬雷之間的恩恩怨怨。

  記者在現場看到,包括罷免職務、打人事件、關聯公司、戰略分歧等備受外界關注的話題,吳長江並未避諱,並坦言自己早已料到會發生此類事件,只是沒想到一切會來的這麼快,甚至開始正面“進攻”,指責王冬雷種種問題。

  在安保嚴密的會場,吳長江還在現場播放了一段畫面中標注為王冬雷帶人打砸雷士總部並被警方帶走調查的視頻,火藥味十足。

  “王冬雷干預協議執行”

  8月11日下午3點30分,在雷士照明重慶總部辦公室裏,吳長江身穿橙色T恤出現在媒體溝通會上。這一時間比從前雷士照明與媒體約定的下午3點稍稍晚了一些。

  記者了解到,2012年吳長江被雷士照明股東之一軟銀賽富合夥人閻焱罷免,在雷士經銷商、供應商的支援下,成功渡過難關。“這幾天我把手機關掉了,不想暴露‘家醜’讓別人笑話。”在發佈會上,吳長江顯得非常平靜。他表示,雷士風波已成教學案例,媒體和企業都更加關注,其最大的價值是對創業者的教訓。

  在吳長江看來,雷士照明在2012年前後有了非常大的變化。“2012年以前團隊以世界品牌為夢想,不計個人得失來打拼,造就了今天的雷士,很多管理層是把雷士當做自己的事業來經營。但2012年後團隊和經銷商心態都變了,現在我的決策戰略總是受到董事會制約。”

  2012年,雷士照明引德豪潤達入股。“牽線德豪潤達是朋友介紹,我和德豪潤達是一個換股交易,德豪潤達成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東,我成為德豪潤達第二大股東,當時迫切需要這樣一個合作夥伴。”吳長江表示,雷士照明有渠道和品牌,德豪潤達有晶片技術,雙方合作是出於公司在LED行業的戰略佈局。

  吳長江坦承,雷士照明有了第一次、第二次風波,自己非常不希望有第三次。“但越不想出現,來的卻越快”。

  “雷士比德豪大多了,我本人也比德豪影響大多了,但我寧願做二股東,兩人之間一拍即合,但也簽了協議,雙方的義務、責任、權利,界定得清清楚楚。後來慢慢事實證明,他不按照這個執行,但我不斷退讓,忍讓,我成為德豪股東這麼久,但董事都不是。”吳長江稱,自己在今年世界盃期間就已經有所察覺,不過沒想到會來的這麼快。

  分歧觸及底線

  在吳長江看來,雷士照明與德豪潤達之間的合作,雷士照明所扮演的是救世主的角色。

  “事實上我有很多朋友都認為引進德豪是引狼入室。”吳長江説,德豪潤達的財務狀況很差,包括一名德豪潤達的高管都給我説,雙方不合作德豪會崩盤,“是我救了他”。

  記者了解到,在雙方最初約定中,在同等條件下,雷士照明優先使用德豪潤達的晶片,以促進互利共進。

  “他喜歡越權,不斷越權管理,引起我們管理層極大不滿,我曾經很鄭重提出要他改這個毛病;合作中,他不斷做違規的事情,管理層不同意,也埋下怨恨。”吳長江評價王東雷。

  不過,真正令雙方不滿的事情發生於2013年6月。

  據吳長江介紹,當時王冬雷要把雷士照明的核心産品轉移到德豪潤達,來填補德豪潤達的財務 “窟窿”,公司副總裁兼執行董事穆宇不同意。“王冬雷便把轉移産品的消息透露給了閻焱,要開除穆宇;我不同意開除穆宇,對此王冬雷很不高興。”吳長江説。

  據了解,近年來,雷士照明所有光源産品的銷售收入在總銷售收入中佔比在四分之一左右。吳長江表示,“他做一些人事變更,從來不和我商量直接就定了,這一年多合作過程中,是在不斷越權、不斷插手我們的考核、人事、財務制度,最後我們的矛盾不斷暴露”。

  “今年上半年,德豪潤達一名老高管告訴我,要小心王冬雷。”吳長江還透露,即便沒有這一次的罷免公告,在今年四季度,王冬雷也會對自己有所動作。

  吳長江稱,7月14日,公司董事會要把二級公司董事、法人更換觸到了他的底線。“第一,他沒和我商量,直接發內部通知,讓員工、經銷商都知道;第二,他讓他的同學一個德豪副總裁來做董事長,讓我做副董事長,這是在噁心我”。這也讓雙方矛盾直線升級。

  籌謀“大雷士”激化矛盾

  據吳長江稱,在7月14日雙方矛盾升級後,吳長江與王冬雷之間仍然進行了一次協商。“7月17號上午,在王冬雷辦公室,我們約定了3個選擇,一是雙方像最開始一樣,背靠背、好好合作、共同賺錢;二是王冬雷提出把雷士交給他,關聯公司也拿過來,我説至少要10億;三是他讓我找錢換雷士的股權。”吳長江説。

  吳長江表示,自己後來和經銷商商議,大家都準備湊錢購回雷士,而且考慮承諾用德豪晶片。事實上,長期以來吳長江和多地經銷商都曾商議,把經銷商整合起來,裝入上市公司,做“大雷士”。

  “我們渠道的銷售在80億以上,利潤至少5億,如果合併,我們的股份就可能佔大半,我們話語權就大了,齊心協力把雷士做好。如果德豪不願意,就提出要渠道單獨上市,逼迫王冬雷接受整合。”吳長江表示,王冬雷知道該消息後很怕,還給8家運營中心停止發貨,他又以董事長名義召集經銷商在廣州開會,企圖瓦解雷士渠道。“同時,他還策劃了召開董事會,由此爆發這次的事件”。

  據吳長江介紹,8月8日自己接到公司董秘電話稱當天下午13點半將召開董事會,要求自己務必參加,但實際上董事會召開電話會議的時間是當天14點半,在此之前吳並未接到相關議題。

  “我什麼都不知道,他不給我準備和思考的餘地;按照公司章程,董事會開會時需要重大議題需要提前24小時知會。”吳長江説,董事會沒開完,王冬雷的人就進來搶奪公章,他當時正在打電話,自己的助理和司機均被打傷。

  “他們打人沒有任何先兆,警察來了之後,我和王冬雷單獨談了20分鐘,我跟他説,我們之間鬥資本,我輸給你心甘情願,但我沒想到他會用這種下三濫的方式處理問題。我警告他,出來混遲早要還的。”此外,在發佈會結束前,吳長江還播放了一段畫面標注為王冬雷打砸雷士總部的視頻。

  王冬雷涉利益輸送?

  有市場觀點認為,吳長江以換股的方式不斷稀釋在雷士的股權,並通過三家公司轉移了雷士照明的品牌印記,有可能會最終拋棄雷士照明。

  對此,吳長江在發佈會上也回應稱,三家關聯公司並不存在利益輸送。“我授權給我自己的三家公司有償使用生産一些非競品的産品。這是公告過的,並且我也曾承諾在一定時期會將其裝入上市公司,並沒有違規的成分。”吳長江説,雷士照明是其辛苦打造的品牌,之所以給這三家公司20年的品牌使用權,是保護自己、保護雷士的一種方式。

  此前,吳長江在接受騰訊財經採訪時也表示,在萬不得已時自己還可以通過這三家公司保住雷士的品牌20年。吳長江律師趙一方認為,商標使用權歸惠州雷士,吳長江有權做出授權,香港雷士控股提出異議沒法律依據,授權使用商標是公司日常行為。

  同時,吳長江還在發佈會上披露王冬雷關聯公司也存在違規。“我也查他了,他的關聯公司是廣東運營中心,王冬雷控制的公司控制廣東運營中心,一年2億的交易,這是違規的。是誰在掏空公司?是誰在做關聯交易?誰在歪曲事實,明眼人都知道。”他説。

  而記者從一位廣東運營中心前高管處獲悉,廣東運營中心在去年已經被一分為二,深圳部分由吳長江舊部掌控,而廣州則由王冬雷控制。記者在工商系統查詢發現,一家廣東德豪雷士照明有限公司在今年6月成立,王冬雷為法人代表,德豪則為唯一股東。

  此外,對於德豪潤達持股比例不斷增長,吳長江也坦承自己也曾有過擔心。“但我在想,我是德豪的二股東,我和王冬雷之間還有協議,雷士也離不開我,因此判斷王冬雷不敢瞎搞。”

  吳長江還表示,雙方之間還曾簽署了一份細則非常詳細的協議,涉及雙方的權利義務,其中包括由自己來擔任雷士照明的董事長、掌控包括總裁在內的人事任免權利、在雷士照明的董事會獲得的席位的數量、在德豪潤達出任董事、自己不干涉德豪潤達的運營、王冬雷不干涉雷士照明的事務、股權轉讓的步驟等等。

  “這份協議我可以公佈。”吳長江説。而對於王冬雷在北京媒體溝通會上提及協議擁有1年有限期,吳長江則給予否定。“以前我曾説過,如果一個股東從絕對控股,把企業從小做大,久而久之就會對公司治理極為不利。但後來明白,在快速發展過程中,需要有話語權的英雄,如果沒有話語權,即便是英雄,也會變成狗熊。”吳長江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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