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出臺意見推動光伏技術進步和産業升級
- 發佈時間:2015-06-09 01:43:17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張恒
國家能源局、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認監委8日聯合對外發佈《關於促進先進光伏技術産品應用和産業升級的意見》,提出要提高光伏産品市場準入標準,實施“領跑者”計劃,引導光伏技術進步和産業升級。
在光伏産品市場準入標準方面,意見在光電轉換效率和衰減率兩大指標上提出了量化標準。據了解,光伏組件光電轉換效率是指標準測試條件下光伏組件最大輸出功率與照射在該組件上的太陽光功率的比值;光伏組件衰減率是指光伏組件運作一段時間後,在標準測試條件下最大輸出功率與投産運作初始最大輸出功率的比值。
意見明確,多晶硅電池組件和單晶矽電池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不低於15.5%和16%,高倍聚光光伏組件光電轉換效率不低於28%;多晶硅、單晶矽和薄膜電池組件自項目投産運作之日起,一年內衰減率分別不高於2.5%、3%和5%,之後每年衰減率不高於0.7%,項目全生命週期內衰減率不高於20%。
意見提出要實施光伏“領跑者”計劃,並明確了2015年“領跑者”先進技術産品應達到的標準:多晶硅電池組件和單晶矽電池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達到16.5%和17%以上,高倍聚光光伏組件光電轉換效率達到30%以上。
意見明確,國家能源局每年安排專門的市場規模實施“領跑者”計劃,要求項目採用先進技術産品。同時,國家支援的解決無電人口用電、偏遠地區缺電問題和光伏扶貧等公益性項目、國家援外項目、國家和各級能源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的各類光伏發電應用示範項目、各級地方政府使用財政資金支援的光伏發電項目以及在各級政府機構建築設施上安裝的光伏發電項目,優先採用“領跑者”先進技術産品。
意見提出,要加強光伏産品檢測認證,加強工程産品品質管理,加強技術監測和監督,完善光伏發電運作資訊監測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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