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層設計推進金融改革
- 發佈時間:2015-02-03 02:09:44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張恒
頂層設計重啟,金融改革利好保險業。2014年2月,保監會調整保險資金投資結構,8月份新“國十條”發佈確定保險業“重要支柱”地位發展目標,12月份保監會允許險資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等釋放出強烈信號,保險行業將進入黃金髮展時期。
2014年2月份保監會發佈關於加強和改進保險資金運用比例監管的通知,靈活險資投資結構。此次規定將保險資産分為流動性資産、固定收益類資産、權益類資産、不動産類資産和其他金融資産五大類。投資權益類資産、不動産類資産、其他金融資産、境外投資的賬面餘額佔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産的比例分別不高於30%、30%、25%、15%,投資流動性資産、固定收益類資産無監管比例限制。上市和未上市權益類資産比例上限升至30%,之前的比例限制是上市和未上市權益類資産比例分別為20%和4%,不動産投資比例由10%大幅升至30%。新規的頒布提高了保險資金運用的靈活性。
保險新“國十條”的頒布,確定保險業“重要支柱”地位。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成為完善金融體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撐、創新社會管理的有效機制、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的高效引擎和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抓手。新“國十條”將保險業從社會保障體系和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升級為“重要支柱”,釋放明確信號重視保險業發展。確定更為明確的指導目標,2020年實現保險深度5%,每人平均保費3500元。不同於以往定性的規劃目標,此次“國十條”不僅定性的確定發展,更在定量上確定保險業的發展目標,保險業將迎來黃金增長階段。
此外,2014年12月15日,中國保監會印發《關於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投資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允許保險公司在規定範圍內投資創業型企業,提振市場活躍度,促進保險資金的運用效率的提高,增強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激發保險服務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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