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日前發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0號——市值管理》(以下簡稱《指引》),鼓勵上市公司以並購重組、股權激勵、現金分紅等多種方式推動上市公司投資價值提升,並對主要指數成分股制定市值管理制度、長期破凈公司披露估值提升計劃等作出專門要求。
多位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指引》推動上市公司加強市值管理,是對上市公司過往行為的一種系統性調整。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核心,是要圍繞主業,將提高核心競爭力作為重中之重,同時要圍繞提高公司投資價值積極開展工作,增加投資者獲得感。此次《指引》長遠來看有助於幫助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得到合理反映。
中信建投證券研究分析師竺勁表示,和此前的徵求意見稿相比,《指引》在強制性、措辭方面出現一些變化:增加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覆蓋指數,除滬深300、科創50、科創100、創業板指、北證50外,新增了中證A500、創業板中盤200指數;僅對市凈率低於所在行業平均水準的長期破凈公司要求制定估值提升計劃並專項説明,而非徵求意見稿中的所有長期破凈公司;對於市值管理制度不再要求披露,僅要求披露制定情況;明確監管措施,可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示警示函等措施;增加一項董秘義務——向董事會及時報告可能影響公司股價的重大輿情。
具體來看,《指引》明確,上市公司可以結合自身情況,綜合運用7種方式促進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品質:一是並購重組,二是股權激勵、員工持股計劃,三是現金分紅,四是投資者關係管理,五是資訊披露,六是股份回購,七是其他合法合規的方式。
南開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向記者表示,《指引》明確各方責任,為上市公司提供了清晰明確的市值管理指導,強化了內部治理結構的監管要求,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促使上市公司更加注重長期價值創造,避免短視行為,從而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體現了監管機構對於上市公司內部治理結構的嚴格要求。
川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陳靂在表示,《指引》明確了市值管理的操作手段和合規定義,將引導上市公司將自身的高品質發展、持續的盈利回報、合理運用並購重組手段相結合,市值管理的最終目的是提升市場對上市公司的價值認知和合理估值。
也有專家向記者分析説,市值管理備受市場關注,今年以來,監管部門也多次積極引導。今年1月,國務院國資委表示,進一步研究將市值管理納入中央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4月,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新‘國九條’”)提出,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研究將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納入企業內外部考核評價體系。
在市值管理手段上,新“國九條”還提出,增強分紅穩定性、持續性和可預期性,推動一年多次分紅、預分紅、春節前分紅;引導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後依法登出;鼓勵上市公司聚焦主業,綜合運用並購重組、股權激勵等方式提高發展品質。
田利輝認為,上市公司進行市值管理需要注意合規性、平衡性、持續性、穩定性和動態性。所有市值管理活動均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進行,避免違法違規行為;要提高資訊披露品質和透明度,充分考慮並平衡不同股東的利益訴求,避免損害中小股東利益;要注重市值管理的長期性和可持續性,避免短期行為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負面影響;要建立健全風險管理體系,對市值管理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有效識別、評估、監控和應對;要建立科學的市值管理績效評估體系,定期對市值管理效果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策略。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