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意見》,證監會發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0號——市值管理》(以下簡稱《指引》),進一步引導上市公司關注自身投資價值,切實提升投資者回報。《指引》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指引》明確了市值管理的定義和目標,制定詳細的實施方式和規定,明確相關主體責任,對主要指數成份股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長期破凈公司披露估值提升計劃等作出專門要求,並明確監管紅線。
隨著《指引》的發佈,市值管理的重要性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指引》的內容全面而具體,為上市公司提供了清晰明確的市值管理指導,強化了內部治理結構的監管要求,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有助於推動資本市場健康、穩定和繁榮發展。
以提高上市公司品質為基礎
推動市場合理估值
近年來,證監會持續推動上市公司品質提升,支援和引導上市公司不斷改善經營效率和盈利能力,增強資訊披露品質和透明度,增進與投資者溝通互動,綜合運用分紅、回購、大股東增持等手段提升投資價值。今年以來,95%以上的上市公司召開了業績説明會,股份回購家數和金額以及現金分紅金額均創歷史新高,中期分紅家數增長近三倍。
總體來看,上市公司積極與投資者交流溝通、多措並舉提升上市公司投資價值的市場氛圍正在形成。但實踐中仍然存在部分上市公司投資價值未被合理反映等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投資者信心和資本市場穩定。
《指引》明確了市值管理的目標、定義和具體方式,要求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品質為基礎,提升經營效率和盈利能力,並結合實際情況依法合規運用並購重組、股權激勵、員工持股計劃、現金分紅、投資者關係管理、資訊披露、股份回購等方式,推動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品質。
“《指引》將起到非常強的引導作用。”川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陳靂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指引》明確了市值管理的操作手段和合規定義,將引導上市公司將自身的高品質發展、持續的盈利回報、合理運用並購重組手段相結合,市值管理的最終目的是提升市場對上市公司的價值認知和合理估值。
《指引》還明確了上市公司董事會、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等相關主體責任義務。董事會應當重視上市公司品質的提升,在各項重大決策和具體工作中充分考慮投資者利益和回報;董事長應當做好相關工作的督促、推動和協調,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積極參與提升上市公司投資價值的各項工作;董事會秘書應當做好投資者關係管理和資訊披露等相關工作;控股股東可以通過股份增持等方式提振市場信心。
“明確各方責任,可以促使上市公司更加注重長期價值創造,避免短視行為,從而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這體現了監管機構對於上市公司內部治理結構的嚴格要求。”田利輝表示。
對兩類公司作出專門要求
明確監管紅線
《指引》就主要指數成份股公司和長期破凈公司作出專門要求。主要指數成份股公司應當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明確具體職責分工等,經董事會審議後披露市值管理制度的制定情況,並在年度業績説明會中就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專項説明。其他上市公司可參照執行。
長期破凈公司應當披露估值提升計劃,市凈率低於所在行業平均水準的長期破凈公司還應在年度業績説明會中就估值提升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專項説明。
同時,《指引》明確禁止上市公司以市值管理為名實施違法違規行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需切實提高合規意識,不得在市值管理中出現操縱市場、內幕交易、違規資訊披露等各類違法違規、損害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田利輝表示,《指引》明確了監管紅線,監管將對“偽市值管理”等不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維護資本市場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增強投資者信心。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