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058、200058證券簡稱:深 賽 格 、深賽格B 公告編號:2016-058
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本次股東大會沒有出現否決議案。
一、會議召開情況
(一)召開時間:現場會議時間 2016年7月15日下午14:30
(二)股權登記日:截止2016年7月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B股最後交易日為2016年7月7日)。
(三)召開地點:深圳市福田區華強北路群星廣場A 座31樓公司大會議室
(四)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採取現場投票和網路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本公司董事會
(七)主持人:王立董事長
(七)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香港商報》及巨潮資訊網刊登了《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公司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
本次會議的議題及議案的相關內容刊登于2016年6月30日的《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香港商報》以及巨潮資訊網。
(八)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一)參加投票表決的總體情況
參參加表決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理人30人,代表股份241,526,478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0.77%
其中:A股股東及股東授權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37,412,252股,佔公司A股股份的44.10%; B股股東及股東授權代理人27人,代表股份4,114,226股,佔公司B股股份的 1.67%。
(二)現場會議出席情況
現場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理人共30人,代表股份241,526,478股,佔本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 30.77%。
其中:A股股東及股東授權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37,412,252股,佔公司A股股份的44.10%; B股股東及股東授權代理人27人,代表股份4,114,226股,佔公司B股股份的 1.67%。
(三)網路投票情況
參加網路投票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
(四)中小股東投票情況
現場出席及參加網路投票的中小股東及股東授權代理人(除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共29人,代表股份4,166,812股,佔本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0.53%。
三、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會議以普通決議審議並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並通過了《關於選舉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本次非獨立董事選舉採用累積投票制,會議選舉王立先生、張光柳先生、曹翔先生、余謙先生、劉志軍先生、鄭丹女士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任期三年。
表決結果:
■
(二)審議並通過了《關於選舉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本次獨立董事選舉採用累積投票制,會議選舉李羅力先生、宋萍萍女士、范值清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決結果:
■
(三)審議並通過了《關於選舉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監事的議案》
本次監事選舉採取累積投票,會議選舉徐寧先生、唐崇銀先生、劉福松先生為公司第七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
鋻於2016年7月8日召開的公司第五屆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已選舉産生了茹桂琴女士和張海帆女士為公司第七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詳見本公司2016年7月12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香港商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選舉産生第七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的公告》),因此,公司第七屆監事會將由上述三位股東代表監事和兩位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任期三年。
表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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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一)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市君澤君(廣州)律師事務所
(二)經辦律師:劉方譽、張樂
(三)結論性意見: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和召集人的資格、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式和表決結果等事項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五、離任董事、監事持股情況及其作出的股份鎖定承諾説明
公司對離任董事朱龍清先生、葉軍先生、獨立董事周含軍先生及監事彭愛雲先生、田繼梁先生、應華東先生在任職期間對公司發展做出的貢獻表示感謝。
截止本次會議召開之日,葉軍先生、周含軍先生、彭愛雲先生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朱龍清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12,000股,其承諾其鎖定期為自購買之日起6個月;田繼梁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1,000股,其承諾其鎖定期為自購買之日起6個月;應華東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10,000股,其承諾其鎖定期為自購買之日起6個月。
根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的要求,上述離任董事、監事在其離任後6個月內不轉讓所持股份。本公司將在申報離任後2個交易日內,到結算公司辦理相關股份鎖定事宜。
六、備查文件
(一)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的本次股東大會決議。
(二)《北京市君澤君(廣州)律師事務所關於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全文刊載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 (一)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含獨立董事)簡歷
(二)公司第七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簡歷
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六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一)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含獨立董事)簡歷
1.王立,男,1961年出生,碩士。現任公司董事長、深圳市賽格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深圳市賽格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董事長。歷任深圳市賽格集團有限公司肯亞公司財務經理、中非部國內負責人、財務部副部長、資金部部長、副總會計師、深圳市賽格高技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歷任賽格集團副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主持工作)、深圳賽格高技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王立先生未持有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除上述簡歷披露的任職關係外,王立先生與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間不存在關聯關係,與本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不存在其他關聯關係,也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不屬於 2014 年八部委聯合印發的《“構建誠信 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規定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任職條件。
2.張光柳,男,1962年出生,碩士。現任公司董事、深圳市賽格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深圳市賽格康樂企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深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歷任江西萍鄉市百貨公司、工業品貿易中心副經理、深圳天虹商場振華分店副經理、深圳華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醫藥生産供應總公司、深圳市建材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總監,深圳華控賽格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賽格(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光柳先生未持有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除上述簡歷披露的任職關係外,張光柳先生與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間不存在關聯關係,與本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不存在其他關聯關係,也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不屬於 2014 年八部委聯合印發的《“構建誠信 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規定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任職條件。
3. 曹翔,男,1968年出生,北京大學法學院畢業,法學博士。現任深圳市遠致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任深圳市高新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乾能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建築科學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前海股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監事等職務。曾擔任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核心研究員、投資銀行部業務董事,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長,深圳花樣年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深圳市國資委國有資産管理研究會特聘研究員等職務。
曹翔先生未持有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除上述簡歷披露的任職關係外,曹翔先生與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間不存在關聯關係,與本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不存在其他關聯關係,也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不屬於 2014 年八部委聯合印發的《“構建誠信 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規定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任職條件。
4.余謙,男,1968年出生,湖南大學會計學專業本科,經濟師。現任中國東方資産管理公司深圳辦事處副總經理,兼任深圳市賽格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國銀行湖南省分行信貸處科長、副處長,中國東方資産管理公司長沙辦事處處長、高級經理,東銀發展(控股)有限公司助理總經理、副總經理。
余謙先生未持有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除上述簡歷披露的任職關係外,余謙先生與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間不存在關聯關係,與本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不存在其他關聯關係,也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不屬於 2014 年八部委聯合印發的《“構建誠信 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規定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任職條件。
5.劉志軍,男,1968年出生,工學碩士。現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總經理。兼任南通賽格時代廣場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賽格電子市場管理有限公司、西安賽格電子市場有限公司、西安海榮賽格電子市場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賽格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深圳市賽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深圳市賽格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董事,喀什深圳城有限公司監事。歷任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深圳市賽格集團有限公司經營部經理、深圳市賽格寶華企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室主任、總經理助理、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深圳市賽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上海賽格電子市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劉志軍先生持有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A股10,000股,除上述簡歷披露的任職關係外,劉志軍先生與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間不存在關聯關係,與本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不存在其他關聯關係,也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不屬於 2014 年八部委聯合印發的《“構建誠信 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規定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任職條件。
6.鄭丹,女,1965年出生,理學碩士,高級經濟師。現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董事、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第二屆董秘委員會常委,兼任吳江賽格電子市場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賽格寶華企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蘇州賽格數位廣場管理有限公司、蘇州賽格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市賽格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南通賽格時代廣場管理有限公司、南通賽格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賽格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沙賽格發展有限公司、深圳市賽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深圳華控賽格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歷任公司籌備辦主任助理、深圳中康玻璃有限公司股改辦副主任、本公司辦公室副主任、主任、股證事務代表,蘇州賽格電子市場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市賽格寶華企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賽格儲運有限公司、深圳市賽格導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賽格儲運有限公司、深圳市賽格導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賽格寶華企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深圳市鴻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深圳賽格信力德有限公司、深圳賽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賽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深圳華控賽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職位。鄭丹女士為《新財富》第六屆至第十二屆金牌董秘及名人堂獲獎者。
鄭丹女士持有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A股42,586股,除上述簡歷披露的任職關係外,鄭丹女士與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間不存在關聯關係,與本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不存在其他關聯關係,也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不屬於 2014 年八部委聯合印發的《“構建誠信 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規定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任職條件。
7.李羅力,男,1947年出生,畢業于天津南開大學經濟學專業,獲經濟學碩士學位。現為南開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現任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副理事長、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深圳市馬洪經濟研究發展基金會理事長、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深圳市海王生物控股公司(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深圳市怡亞通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等職。曾任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國家物價總局物價研究所副所長、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深圳市資訊中心主任、深圳市委副秘書長兼接待辦主任,綜合開發研究院副理事長兼秘書長,開放導報社社長等職。曾任深圳市華僑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平安銀行(非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天津九安醫療設備公司獨立董事、平安信託公司(非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等職。
李羅力先生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且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其本人沒有持有公司股份,也沒有《公司法》及中國證監會規定中不得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中有關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及獨立性等要求規定,未有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現象,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其任職資格符合擔任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人員的條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8.宋萍萍,女,1967年出生,畢業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先後獲法學學士、民商法碩士學位。1994年開始從事律師工作,在證券法律業務領域有10 年的執業經驗。現任深圳市東方富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合夥人、深圳市遠致富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風控委秘書長,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深圳市鹽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曾任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深圳市英威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福建聖農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金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顧問等職。
宋萍萍女士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且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其本人沒有持有公司股份,也沒有《公司法》及中國證監會規定中不得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中有關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及獨立性等要求規定,未有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現象,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其任職資格符合擔任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人員的條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9.范值清,男,1949年出生,畢業于江西財經學院財務會計本科及中共江西省委黨校政治經濟學本科,高級會計師、高級經濟師職稱。1982年起在江西財經大學從事教學科研,1989年調深圳特區,主要在中央和深圳市國資委系統的國企擔任財務負責人(電子工業部現代電子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市深華工貿總公司、深圳市聯華投資集團、深圳投資導報社、深圳市東海愛地房地産公司、奧康得進出口公司等);同時兼職受聘省市政府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的高級專業職務(廣東省高級會計師、高級經濟師職稱的評委兼專業組專家,深圳市社會科學院暨深圳市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的高級財務顧問,2003年至2014年期間受聘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深圳市深寶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集團、沙河股份、金信諾),深圳大學、深圳經理進修學院客座教授等;從八十年代起公開發行著作《投資經濟學》以及財務方面的論文和譯文。
范值清先生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且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其本人沒有持有公司股份,也沒有《公司法》及中國證監會規定中不得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中有關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及獨立性等要求規定,未有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現象,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其任職資格符合擔任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人員的條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附件:(二)公司第七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簡歷
1.徐寧,男,1965年出生,江西大學法律系畢業,大學本科。現任公司監事會主席、深圳市賽格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歷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市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局信訪維穩專員(正處級)、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黨工委委員、副書記(正處級)、紀工委委員、書記、深圳市福田區香蜜湖街道黨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深圳市福田區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深圳市福田區紀委(監察局)監察綜合室主任(副處級),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正科級檢察員,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反貪局科員級書記員、副科級助理檢察員。
徐寧先生持有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0,000股,除上述簡歷披露的任職關係外,徐寧先生與本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不存在其他關聯關係與;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八部委《"構建誠信 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規定的"失信被執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2. 唐崇銀,男,1960年出生,博士。現任公司監事、深圳市賽格集團有限公司資本與産權經營部部長。歷任深圳市賽格集團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顧問、資産管理部部長助理、法律事務室主任、審計部部長、資産部部長,産權經營管理部部長,金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等職。
唐崇銀先生未持有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除上述簡歷披露的任職關係外,唐崇銀先生與本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不存在其他關聯關係;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八部委《"構建誠信 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規定的"失信被執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3. 劉福松,男,1970年出生,河北財經學院金融專業畢業,經濟學學士。現任中國長城資産管理公司深圳辦事處副總經理、黨委委員。歷任中國農業銀行河北省分行科員,長城資産管理公司石家莊辦事處資産經營部副主任科員、滄州項目組經理組副組長、資産經營三部高級副經理、投資管理部高級副經理、投資銀行部高級副經理、長城資産管理公司評估業務部高級經理、評估業務部總經理助理。
劉福松先生未持有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除上述簡歷披露的任職關係外,劉福松先生與本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不存在其他關聯關係;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八部委《"構建誠信 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規定的"失信被執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證券代碼:000058、200058證券簡稱:深賽格、深賽格B 公告編號:2016-059
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本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于2016年7月15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的通知于2016年7月5日以電子郵件及書面送達方式發出。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9人,實際出席董事8人,其中獨立董事李羅力因事未能出席,委託獨立董事宋萍萍出席會議並代為表決。公司監事徐寧、劉福松、茹桂琴、張海帆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經過半數以上的董事舉手表決,同意推舉王立董事主持會議。本次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經逐項審議、舉手表決,審議並通過了如下事項:
(一)審議並通過了《關於選舉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
會議選舉王立董事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三年。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二)審議並通過了《關於聘任公司財務負責人的議案》
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聘任劉志軍先生擔任公司財務負責人,任期三年。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審議並通過了《關於聘任第七屆董事會董事會秘書的議案》
根據王立董事長的提名,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聘任鄭丹女士擔任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會秘書,任期三年。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公司三位獨立董事就上述聘任公司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的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此次對於高級管理人員的提名、聘任程式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程式合法有效。
(四)審議並通過了《關於聘任第七屆董事會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
根據王立董事長的提名,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聘任張馨女士擔任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證券事務代表,任期三年。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公司指定資訊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香港商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三、備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二)獨立董事意見書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長、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簡歷
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長、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簡歷
1.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長王立先生簡歷:
王立,男,1961年出生,碩士。現任公司董事長、深圳市賽格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深圳市賽格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董事長。歷任深圳市賽格集團有限公司肯亞公司財務經理、中非部國內負責人、財務部副部長、資金部部長、副總會計師、深圳市賽格高技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歷任賽格集團副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主持工作)、深圳賽格高技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王立先生未持有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除上述簡歷披露的任職關係外,王立先生與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間不存在關聯關係,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其他關聯關係,也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不屬於 2014 年八部委聯合印發的《“構建誠信 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規定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任職條件。
2.公司財務負責人劉志軍先生簡歷:
劉志軍,男,1968年出生,工學碩士。現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總經理。兼任南通賽格時代廣場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賽格電子市場管理有限公司、西安賽格電子市場有限公司、西安海榮賽格電子市場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賽格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深圳市賽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深圳市賽格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董事,喀什深圳城有限公司監事。歷任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深圳市賽格集團有限公司經營部經理、深圳市賽格寶華企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室主任、總經理助理、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深圳市賽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上海賽格電子市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劉志軍先生持有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A股10,000股,除上述簡歷披露的任職關係外,劉志軍先生與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間不存在關聯關係,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其他關聯關係,也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不屬於 2014 年八部委聯合印發的《“構建誠信 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規定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任職條件。
3.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會秘書鄭丹女士簡歷:
鄭丹,女,1965年出生,理學碩士,高級經濟師。現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董事、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第二屆董秘委員會常委,兼任吳江賽格電子市場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賽格寶華企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蘇州賽格數位廣場管理有限公司、蘇州賽格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市賽格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南通賽格時代廣場管理有限公司、南通賽格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賽格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沙賽格發展有限公司、深圳市賽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深圳華控賽格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歷任公司籌備辦主任助理、深圳中康玻璃有限公司股改辦副主任、本公司辦公室副主任、主任、股證事務代表,蘇州賽格電子市場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市賽格寶華企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賽格儲運有限公司、深圳市賽格導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賽格儲運有限公司、深圳市賽格導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賽格寶華企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深圳市鴻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深圳賽格信力德有限公司、深圳賽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賽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深圳華控賽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職位。鄭丹女士為《新財富》第六屆至第十二屆金牌董秘及名人堂獲獎者。
鄭丹女士于1998年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2011年、2012年、2014年參加完成了深圳證券交易所主辦的董事會秘書培訓,獲得“董事會秘書培訓證書”,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鄭丹女士持有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A股42,586股,除上述簡歷披露的任職關係外,鄭丹女士與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間不存在關聯關係,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其他關聯關係,也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不屬於 2014 年八部委聯合印發的《“構建誠信 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規定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任職條件。
4. 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證券事務代表張馨女士簡歷:
張馨,女,1986年出生,山東大學管理學院本科,經濟學、管理學雙學士,上海財經大學MBA 在讀。現任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證券事務代表,2010年8月至2012年4月任深圳華控賽格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事務代表。2010年6月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2012年、2014年、2015年參加完成了深圳證券交易所董秘後續培訓。
張馨女士未持有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除上述簡歷披露的任職關係外,張馨女士與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間不存在關聯關係,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其他關聯關係,也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不屬於 2014 年八部委聯合印發的《“構建誠信 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規定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任職條件。
張馨女士的通訊方式:
辦公電話:0755-83747772
行動電話:15815513101
公司傳真:0755-83975237
通訊地址:深圳市華強北路群星廣場A座31樓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董秘辦
電子郵箱:zhangx@segcl.com.cn
證券代碼:000058、200058證券簡稱:深賽格、深賽格B 公告編號:2016-060
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本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于2016年7月15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的通知于2016年7月5日以電子郵件及書面送達方式發出。本次會議應出席監事5人,實際出席監事4人,監事唐崇銀因事未能出席,委託監事徐寧出席會議並代為表決。會議經過半數以上的監事舉手表決,同意推舉徐寧監事主持會議。本次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有效。會議經審議、舉手表決,審議並通過了如下事項: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經審議、舉手表決,審議並通過了如下事項:
審議並通過了《關於選舉公司第七屆監事會主席的議案》
選舉監事徐寧先生為公司第七屆監事會主席,任期三年。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公司指定資訊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香港商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三、備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徐寧先生簡歷
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徐寧先生簡歷
徐寧,男,1965年出生,江西大學法律系畢業,大學本科。現任公司監事會主席、深圳市賽格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歷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市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局信訪維穩專員(正處級)、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黨工委委員、副書記(正處級)、紀工委委員、書記、深圳市福田區香蜜湖街道黨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深圳市福田區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深圳市福田區紀委(監察局)監察綜合室主任(副處級),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正科級檢察員,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反貪局科員級書記員、副科級助理檢察員。
徐寧先生持有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0,000股,除上述簡歷披露的任職關係外,徐寧先生與本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不存在其他關聯關係與;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八部委《"構建誠信 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規定的"失信被執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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