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通報廢止第14批證券期貨類部門規章
- 發佈時間:2016-04-09 07:2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4月8日,《證券日報》記者獲悉,證監會通報了第14批廢止的證券期貨類部門規章。此次廢止規章包括《關於股權分置改革中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權證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分支機構、變更名稱及修改章程等行政許可事項審核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加強期貨經紀公司內部控制的指導原則》等6個規章。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根據《規章制定程式條例》規定,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在廢止前13批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統稱為規章)的基礎上,證監會對自成立以來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公佈的證券期貨類規章進行了再次清理。其中,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應予廢止的規章6件(即14批),已經明令廢止的規章21件。(左永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