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打擊證券違法犯罪顯威
- 發佈時間:2016-02-04 01:09:15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王小偉
目前,包括薛榮年涉嫌內幕交易巢東股份案、張某等涉嫌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案、馬樂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案等在內的諸多案件,均由證監會稽查執法部門移送公安部門。在證券違法案件偵查及審判過程中,稽查執法系統密切配合行政司法機關,已經完成多起證券違法案件的偵查審判工作,打擊證券市場違法行為正形成越來越大的合作力量。在此過程中,通過由個案到類案執法思路的轉變,也將對違法行為起到更強烈的震懾作用,從而為資本市場各項改革保駕護航。
無縫銜接成執法特色
證監會稽查執法部門積極配合司法機關完成相關案件的偵查審判工作正成為越來越明顯的特徵,行政調查與司法機關的無縫對接,越來越在打擊證券期貨行業違法違規行為中形成合力。
2015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對馬樂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案公開宣判,依法對馬樂改判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913萬元,違法所得人民幣1912萬元依法予以追繳。這是建國以來第一個由最高法直接開庭審理、最高人民檢察院直接派員出庭的刑事抗訴案件,也是證監會第一個經過最高司法機關全面審查而最終維持認定的稽查案件。
在馬樂案的整個刑事偵查和司法審判過程中,深圳證監局在紮實做好案件調查工作的基礎上,積極與公安機關和司法部門保持密切聯繫,全力配合司法機關的工作要求,全程旁聽了歷次庭審。行政調查與刑事偵查無縫銜接成為重要特徵。
中國證券報記者從監管部門獲悉,深圳證監局于2013年4月接到證監會稽查局交辦案件後立即展開初步調查工作,于6月初轉正式立案,並於7月中旬完成全案調查工作,並建議將馬樂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此後,證監會將該案移送公安部,公安部于9月將本案交由深圳市公安機關辦理。同日,深圳證監局將馬樂案案卷材料移送深圳市經偵局。在深圳證監局紮實調查取證工作基礎上,深圳市公安機關僅用時一週即完成刑事偵查工作並移送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此外,證監會稽查執法部門還在支援檢察機關公訴工作以及配合最高法再審工作方面起到積極作用。在一審審查起訴期間,深圳證監局出具相關文件,對馬樂違法所得金額進行説明;在二審抗訴階段,深圳證監局和深圳市經偵局作為辦案單位與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共同召開討論會,就案件事實、性質認定和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專題討論;馬樂案進入再審程式後,深圳證監局還出具相關文件,對案件行政調查報告以及違法獲利金額進行確認。
同樣,薛榮年涉嫌內幕交易巢東股份案也體現出“無縫對接”特點。由於該案案情重大複雜、非法獲取金額高達5億余元,涉案人員身份特殊敏感,符合證監會確定的A類(優先重大)案件特徵,經與公安機關深入溝通後,案件于2015年1月作為涉嫌犯罪線索移送公安部門進一步偵查。在刑事偵查階段,行刑雙方針對案情多次會商、討論難點、深入分析,資訊共用、配合默契,充分發揮行刑協作優勢,在案件移送、優勢互補等方面形成良性互動,終於使案件獲得重要突破。(下轉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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