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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中院一審判定“怕上火”廣告語歸王老吉

  • 發佈時間:2015-12-04 02:09:34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黎宇文

  白雲山12月3日晚間公告,全資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産業有限公司與控股股東廣藥集團,訴加多寶“怕上火”廣告語侵權案,近日收到了廣州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書,判令被告廣東加多寶停止使用“怕上火”系列廣告語,並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500萬元。

  2013年12月,重慶一中院判決駁回加多寶公司作為原告要求法院判定王老吉使用“怕上火喝王老吉”廣告語為侵權的全部訴請,認為“怕上火”指向王老吉,與“王老吉”不可分割。

  對此,王老吉方代理律師曾赟認為,原被告互換的兩輪訴訟結果雙重證明了王老吉與“怕上火”廣告語的不可分割性,此次宣判也意味加多寶使用“怕上火”廣告語屬侵權行為。

  去年年底,歷時近三年的王老吉、加多寶“紅罐裝潢權案”一審宣判,紅罐裝潢歸王老吉所有。雖然目前包括紅罐案在內的眾多案件還在二審審理中,但市面上大量的金罐加多寶已經鋪貨,加多寶的系列涉案廣告也逐漸消失。

  據不完全統計,王老吉與加多寶三年多來所涉及的官司有數十起,王老吉獲得14連勝,並在“改名案”、“10罐7罐案”、“吉慶時分案”“怕上火案”所有廣告語案件中勝訴。

  今年以來,王老吉動作頻頻。1月份,母公司廣藥白雲山公佈百億融資計劃,將增資王老吉40億元;3月北方總部掛牌成立,“南北雙核”戰略推進品牌國際化進程;4月年産15億元的雅安透明工廠投産,位於南沙自貿區的生産基地也在籌建;5月發佈基於網際網路+的“超吉+”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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