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贏下“吉慶時分”廣告語案
- 發佈時間:2015-11-26 07:2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繼月初贏得加多寶旗下六公司反訴案後,近日王老吉又在使用“吉慶時分”廣告語案上獲得勝訴。
昨日,王老吉方面向北京商報記者透露,11月19日該公司收到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王老吉大健康針對使用“吉慶時分”廣告語不侵權事由起訴(香港)王老吉公司一案下達的判決書,最終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産業有限公司使用“吉慶時分”的廣告方式獲得法院的支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給出的理由是,涉案商品外包裝上標有明顯的“王老吉”註冊商標,基於“王老吉”商標的知名度以及明顯的註冊商標標示,消費者不會從商標角度理解被訴訟外包裝的“吉慶時分”字樣,並以此駁回被告(香港)王老吉有限公司的訴請。
據了解,“吉慶時分”侵權案源於2012年下半年,當時廣藥集團剛從加多寶母公司香港鴻道集團收回“王老吉”商標的使用權。因王老吉涼茶産品外包裝紙箱上印有“吉慶時分就喝王老吉”的字樣,同年9月,加多寶公司向多地工商局投訴王老吉經銷商銷售侵權産品,引起全國50多地工商局查處“吉慶時分”侵權問題。截至2013年1月,共查處10.9513萬箱王老吉。
對此,王老吉認為,王老吉涼茶早于2009年就開始使用“吉慶時分喝王老吉”的廣告語,屬於在先使用,並不存在侵權,因此王老吉于2012年底向廣州市中院提起“吉慶時分不侵權”的訴訟請求。經過近三年的取證和審理,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給出一審判決結果:依據《商標法》,確認原告王老吉涉案使用“吉慶時分”字樣的方式不侵犯被告(香港)王老吉有限公司的商標權。王老吉方面表示,截至目前還未收到加多寶方面的上訴申請。(記者 錢瑜 阿茹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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