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規範核保險巨災責任準備金管理
- 發佈時間:2015-10-31 02:30:54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保監會網站30日消息,保監會起草了《核保險巨災責任準備金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各保監局、各財産保險公司、各再保險公司等相關機構徵求意見。旨在進一步完善重大核事故保險風險分散機制,規範核保險巨災責任準備金管理,促進核保險市場持續穩健發展並更好地服務於我國核能産業。
徵求意見稿明確,核巨災準備金是指保險機構根據法律法規和該徵求意見稿規定,在經營核保險業務過程中,為增強風險抵禦能力、應對核保險巨災損失而專門計提的準備金。核巨災準備金的管理遵循獨立運作、統籌使用的原則。保險機構應當按照徵求意見稿規定,及時足額計提核巨災準備金,逐年滾存,並在年度財務報表中予以反映。保險機構應按照核保險自留保費收入的50%計提核巨災準備金。(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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