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加強非銀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
- 發佈時間:2015-08-01 00:33:55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任曉
7月31日,央行發佈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顯示,支付機構單個客戶所有支付賬戶單日累計金額不能超過5000元,年累計應不超過20萬元。這也意味著,普通用戶未來通過網路支付賬戶在網上進行消費時,將受到金額限制。
此次的徵求意見稿,將支付賬戶分為綜合賬戶、消費賬戶兩種類型。綜合賬戶可以用於消費、轉賬以及購買投資理財産品或服務。消費賬戶僅可以用於消費以及轉賬至自己的同名銀行賬戶。其中,綜合賬戶需要面對面核驗身份,或者用至少5種方式進行交叉驗證身份;消費賬戶需要至少3種方式進行交叉驗證。
意見稿將支付機構的限額劃為三個範圍:一是支付機構應根據支付指令驗證方式的安全級別,對個人客戶使用支付賬戶餘額付款的交易進行限額管理。支付機構採用包括數字證書或電子簽名在內的兩類(含)以上要素進行驗證的交易,單日累計限額由支付機構與客戶通過協議自主約定。二是支付機構採用不包括數字證書、電子簽名在內的兩類(含)以上要素進行驗證的交易,單個客戶所有支付賬戶單日累計金額應不超過5000元(不包括支付賬戶向客戶本人同名銀行賬戶轉賬,下同)。三是支付機構採用不足兩類要素進行驗證的交易,單個客戶所有支付賬戶單日累計金額應不超過1000元,且支付機構應當承諾無條件全額承擔此類交易的風險損失賠付責任。此外,意見稿也對用戶通過網路支付的年度消費金額做出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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