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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涉嫌虛假陳述 虛增利潤3524萬處罰50萬

  • 發佈時間:2015-06-23 07:14:00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京華時報訊(記者敖曉波)北大荒昨晚發佈公告,公司涉嫌虛假陳述案已由證監會調查完畢,近日證監會依法向北大荒公司下發了《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經證監會查明,北大荒涉嫌違法的事實為虛增利潤。早在2008年8月,北大荒股份出資設立了北大荒鑫亞經貿有限責任公司(北大荒鑫亞)。隨後在2011年11月至12月,北大荒鑫亞向北大荒青楓亞麻紡織有限責任公司(青楓亞麻,係北大荒鑫亞參股公司)銷售4071.03噸亞麻時,與青楓亞麻串通,另簽訂虛假合同,每噸加價4600元,虛增2011年度利潤1600.58萬元。

  不僅如此,北大荒鑫亞還通過水稻交易虛增2011年度利潤3524萬元,北大荒鑫亞委託雞東縣忠旺糧庫代理收購、保管及銷售水稻。2011年,忠旺糧庫將代理北大荒鑫亞保管的35325.87噸水稻烘乾整理後剩餘33600.51噸,與北大荒鑫亞的經辦人趙亞光聯繫確定價格後,銷售取得含稅收入74209600元,北大荒鑫亞此項業務為虧損。為了不暴露虧損並完成目標任務,北大荒鑫亞鋌而走險,通過偽造合同等方式,使本項水稻銷售共確認含稅收入114028759元,導致虛增利潤3524萬元。

  至此,北大荒股份2011年亞麻銷售虛增利潤1600.58萬元以及水稻銷售虛增利潤3524萬元,導致北大荒股份2011年年報存在虛假陳述。

  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顯示,對北大荒股份給予警告,並將處以50萬元罰款;擬對其他責任人分別處以20萬元至5萬元不等的罰款。

  此外,鋻於時任北大荒股份副總經理兼任北大荒鑫亞董事長楊忠誠、時任北大荒鑫亞總經理白石、時任北大荒鑫亞副總經理趙幸福參與北大荒股份違法行為的情節較為嚴重,依據相關規定,證監會擬對楊忠誠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白石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趙幸福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北大荒(600598)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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