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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通報2015年度審計與評估機構檢查工作安排

  • 發佈時間:2015-06-20 02:47:54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證監會19日通報了2014年度審計與評估機構檢查處理情況,以及2015年度審計與評估機構檢查工作安排。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19日表示,為進一步推進監管轉型,貫徹以資訊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加強對證券資格審計與評估機構的事中事後監管,提升其執業品質和公信力,證監會于2014年對2家會計師事務所、1家資産評估機構進行了全面檢查,對21家會計師事務所的31個審計項目、16家資産評估機構的18個評估項目進行了專項檢查。根據檢查情況,對1家會計師事務所採取了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8家會計師事務所、27位註冊會計師、7家資産評估機構、20位註冊資産評估師採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對3家會計師事務所、12位註冊會計師、3家資産評估機構、6位註冊資産評估師採取了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通過2014年的檢查,證監會發現審計與評估機構在執行證券業務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問題:在內部管理和獨立性方面,部分會計師事務所的總分所一體化管理仍有待加強,品質控制復核體系不完善,從業人員及其近親屬違規買賣股票的行為屢禁不止。在執業品質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未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實施恰當的應對措施;監盤、函證、分析程式、截止性測試等重要審計程式缺失或不到位;在政府補助、關聯交易、資産減值、遞延所得稅、持續經營能力、債務重組等方面存在審計缺陷。

  資産評估機構執行證券業務的主要問題是,重要評估假設及評估參數缺乏充分依據,在與歷史、現實情況明顯不符的情況下無法提供合理解釋;對價值類型和評估方法的分析選擇不當;未履行適當的現場調查程式,對收集的資料未進行必要的分析整理;評估報告和評估説明披露不充分,或披露內容與實際執行的程式不符等。此外,個別資産評估機構還存在職業風險基金管理不規範、允許其他機構或個人以本機構名義執業以及品質控制復核工作不到位等問題。

  根據2015年檢查工作安排,證監會擬對7家會計師事務所和3家資産評估機構進行全面檢查;並以風險和問題為導向,對部分審計與評估執業項目進行專項檢查。(王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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